返回第六百二十四章 国之爪牙(第2/3页)  汉武挥鞭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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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么至理大义,然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却也是醒得的。多少汉家儿郎想入黄埔军学而不得其门,小子仗着祖父荫蔽,得蒙皇恩,才侥幸入学,既已完成学业,若因贪生怕死而苟安避战,上负皇恩,下愧百姓,亦无颜再见同窗袍泽。”     刘彻微是凝眉,淡淡道:“兵者,大事也。于国,关乎兴衰;于己,关乎生死。你若仅凭义气,顾及颜面,到时凭白害了自家性命,使太尉绝嗣,若再累及战事,祸及将士性命,便是不忠不孝了。”     “陛下容禀,小子确是不才,至今仍只知纸上谈兵,未经实战,然正因如此,小子更当随军出征,以刀剑弓马为国征战,印证过往所学,与其苟活一世,倒不如浴血沙场,一展所学,正如祖父所言,我大汉男儿,何惧死国,祈陛下准允!”     郅涿虽未及冠,然因自幼丧夫,常年由祖父郅都带在身边悉心教养,其眼界,才智,胆识,乃至心态之老成,绝非寻常世家贵胄可比。     毕竟郅都乃是汉廷群臣中难得的文武全才,做过治政一方的封疆大吏,亦做过掌御千军的军中主帅。     郎官,中郎将,济南太守,中尉,雁门太守,征北将军,云中太守,骠骑将军,太尉,实打实的三朝元老,国之砥柱。     放眼大汉朝野,若舍苍鹰郅都,再无旁人堪称文武双全。     龙生龙,凤生凤,耗子生崽会打洞,非仅指遗传了先辈天赋,更是指平日所受到的言传身教,没吃过猪肉,总是见过猪跑的。     至少,敢在皇帝刘彻面前直抒己见的少年郎,除却太子刘沐,貌似还从未见过,便连莽头莽脑的李陵,跟刘彻说话都有些哆嗦。     梁王刘武那个臭屁哄哄的孙儿刘典倒是不怎的犯怵,然其虽是外表孤傲,实则内里滑溜得紧,小小年纪说话虚头巴脑的,惯爱打官腔,总之梁王祖孙三代皆是老刘家的葩,是另类。     刘彻看着他那尚蕴着几许生涩稚气的五官,看着那因着心境激越而微微泛红的面庞,不禁有些愣怔。     初生牛犊不怕虎,虽稍嫌少年意气,然亦是因着少年郎有着满腔热血,在后世华夏危急存亡之秋,才有黄埔军校的十万青年十万军,才有一寸山河一寸血的无悔誓言。     黄埔军校的创校精神,终是在尚武的大汉,在黄埔军学绽放出了更为铁血殷红的彼岸之花。     作为这一切的推手,刘彻也会偶有感叹,从早前羽林卫的军中遗孤,到现今黄埔军学的年少学子,是他将这些放在后世仍算是未成年人的孩子早早推上了战场,让他们在尸山血海中迅速成长起来。     若是后世的历史文敢如此写,必是会被不少读者喷成三观不正,没人性的。     只不过,若让刘彻再度重来,仍是会如此行事的,时代的变革,社会的进步,最重要的推动力量还是年轻人,而非已然屈从既定框架的中老年人,更非既得利益的旧有精英阶层。     当然,年轻人的热血也往往会被有心人利用     刘彻所要做的,恰恰是为大汉的后代子孙正三观,属于汉人的三观。     铁血,尚武,不圣母;     重诺,守信,不背誓;     自重,自持,不媚外;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勿养虎遗患;     犯我强汉,虽远必诛,但凡出手,便须毁其根基,绝其苗裔,既是要诛,便斩草除根,夷灭其族,诛绝!     刘彻终是准了郅都祖孙的呈请,收回谕令,让军学祭酒刘越照章办事,将郅涿以预备将官的身份安排到随军观摩团,随细柳校尉领定南将军卫青出征。     郅都祖孙入宫求见陛下之事,虽是鲜少有人知晓,然在宫内录事中还是有所记载的,只是殿内对谈并未得录,加之郅都和郅涿事后皆从未对人提及此事,故后世史家无从得知个中详情。     反倒是时任太史令的司马谈,在日后为武帝刘彻编撰本纪时,对此事略有提及。     据其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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