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53章 海明威,你罪大恶极,你万恶不赦(第2/4页)  我只想安静地抄书啊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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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说明,本人是个小虾米,一直潜水,blablabla。

    因为看不惯这个所谓新晋大神海明威的嘴脸,所以把自己掌握的一些东西跟大家分享。

    有一件很多人都清楚的事情,海明威就是林可,至于林可是谁,请自行百灵搜索,这个人才华不可否认,但是他的人品有多恶劣,你们去搜索一下就知道,blablabla。

    海明威,或者说林可的真名,叫什么呢?本人经过多方核实,确定了海明威的真名:杜采歌。

    那么,更劲爆的事来了。话不多说,上图,有图有真相。

    图1.jpg,图2.jpg,图3.jpg

    看到了吗?图1,这是2001年,创始刚创立不久时的股权结构,杜采歌占股61%,是创始的最大股东。

    图2,2004年,杜采歌将55%的股份转给了远光集团,他仍保留6%的股份,图中是显示的是股权转让公示文件。

    图3,是今天在工商局查到的信息,杜采歌仍然占有创始6%的股份。

    所以,杜采歌不是单纯的写手。人家是创始的老板!

    说你们这些粉丝也好,大神也好,都是傻子。

    你们在人家创始的地盘上,和人家的老板斗,这不是缺心眼么?

    顺便再整理一下《诛仙》的崛起过程给你们看。

    这本书是2008年1月7日发布。

    然后在2周后,就得到了第一个推荐,这是很多作者写了好几本书都没得到过的优质推荐位:分类强推。

    接着很快就有白银盟打赏,这个打赏的账号,大家都很陌生吧?这其实是一个运营号。

    然后就开始了《诛仙》的起飞之旅,一路经过分类封面,首页小编力荐,文心阁推荐,首页强力推荐,上架。

    上架之后,立刻又是那个运营号给打赏了一个黄金盟。

    你们以为这就够了么?呵呵,接下来还有各种首页推荐,大封推,各种优质的推荐位就没断过。

    然后他很快就获得了“耀阳”级的大神约,呵呵呵。

    创始成立以来第一次,一个新入行作者在短短3个月内拿到耀阳级大神约!

    你们知道在他之前最短时间拿到耀阳约的大神是谁么?是“烟花黯然凋零”。

    那么你们又知不知道“烟花黯然凋零”是花了多长时间拿到耀阳约的?告诉你们,是1年零9个月。

    而且,“烟花黯然凋零”其实在进驻创始之前,就已经有万订作品了。

    记得当时还有作者开玩笑说,《诛仙》的作者是不是创始总编的亲儿子。

    你们错了,他是总编的钱爹!

    他是大股东!

    这么多的优质推荐位,哪怕是一头猪也能吹上天了。

    《诛仙》这本书我也看过,作者故意卖弄文字,情节缓慢,甚至堪称剧毒,许多地方逻辑不通。

    这样一本垃圾书,竟然被一路推荐到现在,还有机会竞争月票榜第一的位置,让人只能呵呵。

    然后,还有现在的《鬼吹灯》,还没上传就已经提前宣传,享受至高神的待遇。

    《鬼吹灯》写的什么玩意?狗屁不通的东西,这样的垃圾,看了简直是玷污人的眼睛。

    不多说,总之本人从此注销创始的账号,再也不看这个破网站的任何一本书。

    ……

    以上。

    就是帖子的全部内容。

    普通读者还好,但是创始还有数以十万记的足部、乃至脚底板作者。

    这些足部作者或许本来只是读者,看了几本书,觉得这样的书我也能写,于是匆匆动笔,投入网文作者的行列。

    有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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