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64章:一起搞波大事呗?(第1/4页)  春秋大领主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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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最难能可贵的品质是什么呢?    不是善良。    是有自知之明!    要不,甭管是想当好人还是坏人,首先得是个活人,不能是一具尸体。    有了自知之明,等于对自己有足够的了解,才能有根据时局变动,采取审时度势的行为。    为什么有些人明明不咋地,却是能够活得远比自己优秀的人更好呢?    就因为他们找到合适自身定位的位置,用正确的方法取得自己的利益,并且绝不心持更多的贪婪。    那叫见好就收。    至于下一次的狩猎是什么时候?    看情况呗!    现在吕武需要表现出来的立场是满足于现状。    国内别再明里暗里的搞东搞西。    国外对异族想怎么捞就怎么捞,反正没去损害到哪个“卿”的利益,不会产生新的对立点。    跟诸夏各个列国的邦交?    之前拿到手的邦交权力,或许可以有选择性地抛掉那么几个。    吕武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跟士鲂的交流最多。    他想从老范家这里“取经”,获知范氏构思律法的思路,窥探采取量刑的基础架构。    范氏在晋国的崛起便是从担任“士师”这个职位为起点。    因为是从“士师”开始崛起,明明是该以“范”为前缀,外人以及内部却使用“士”这个前缀。    这就是以“职位”来为“氏”的一个例子。    像是后世有些复姓叫“司马”的人,姓氏的来历就是某位先祖担任过司马。    诸夏这边,开拓一地出现一个“氏”,担任某个职位而拥有“氏”,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姓和氏混淆,每一个姓氏都代表着一份沉甸甸的荣耀。    所以要是碰上哪个白皮介绍自己是某某贵族的后代,完全可以“tui”的一声,理直气壮回一句:跟谁差了血统似得!    为什么华夏不讲血统?    周遭的人,谁的祖上都阔过,怎么来显示自己的特别呢。    也许需要查一查“伤心”两个字,有多少种写法。    “斩指,断手,断脚,其刑多也!”吕武不专门了解不知道啊!    春秋中叶的律法很简陋,并且关于对人肢体的伤害量刑太多。    动辄就斩掉脚趾或手指。    严重一些就砍掉手臂或脚。    另外一些什么黥面、挖眼睛,割鼻子、耳朵,无不是朝着让人面目全非的方向在量刑。    阴氏这边,吕武是从几乎什么都不是发展起来。    等于从一开始就掌握了绝对的主动权,已经有发布过一些惩罚方案。    他本以为自己的一些量刑已经够严重,没想到完全是小儿科!    比如说,领地内发生盗窃,以盗窃价值来量刑,判处服劳役多久。    到了以国定律法来处置,偷盗的基础量刑还就是斩手指。    “刑不重,何以恫人心?”士鲂一脸的奇怪。    当然,他是习以为常。    并且现在讲的是“刑不上大夫”,也就是贵族哪怕犯罪,是能用其它方法补救,一般是采取罚款。    而这个“罚款”基本是上交多少军事器械。    比如,给甲胄或盾牌。    斩指和断手断脚、等等其余刑法不会出现在贵族身上。    说白了就是,犯的事够大,贵族大不了一死,还能完完整整入土的那种,其余刑法又用不到贵族身上。    吕武完全听懂了。    刑法采取严厉,主要还是为了吓坏人,吓得他们不敢轻易犯法。    能说这个错了吗?    要是不犯法,那些量刑又用不到没犯法的人身上。    所以,该害怕律法严苛的是坏人啊!    “看来我对律法想得有些简单了……”吕武在沉思。    他得知晋国量刑,第一时间的想法是太重。    这就有点“对坏人的仁慈,是对好人的残忍”的倾向了。    道理难道不是那个道理吗?    只有心怀歹意的人,才需要害怕律法的严苛。    没想犯法的人,担忧个什么劲???    吕武开始回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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