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刀过来,把木板给砍开,把卫笙妈妈从里面救出来。
她正想着,毕竟是她把这当床用的大衣柜给砍坏了,她再买一张床来的话,卫笙会不会要……就在这时,她觉得这大衣柜下面,似乎不太对。
好像里面有什么东西。
反正已经砍坏了,索性再砍开一点吧。
等凌霄把床铺上的被褥给掀开,把第一层床板,也算是大衣柜的门给掀开之后,她,懵了!
她呆呆地看着大衣柜这个空间里面的东西,脸上再没一点儿血色。
那是一个人。
或者更准确一点来说,是一具干尸。
浑身上下都用保鲜膜包裹着,皮肤早已经失去了弹性,干瘪。
但是凌霄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他是谁。
陆琛。
失踪的校草,陆琛!
凌霄整个人都僵硬得完全无法动弹。
她的大脑就像是炸开了花一般,完全不会思考了,也完全没有理智了!
“你来了啊。”一个声音在她背后响起。
僵硬的凌霄猛然转身看了过去。
是卫笙!
120没来,她的警察同事也没来,来的是,卫笙!
本应该在上学的,卫笙!
凌霄知道自己这会儿的脸色一定非常难看,她所学的犯罪心理学的专业知识,她竟然一点儿都想不起来了。
她呆呆地看着卫笙,好半天才问出了一句话:“为什么?”
是啊,为什么,为什么要杀了陆琛!
为什么!
卫笙走了过来,看着凌霄,“你为什么要来,为什么……要进来?”
凌霄紧抿着唇。
卫笙的脸上没有任何惧怕的表情,有的只是,遗憾。
“他说,我的字写得很好看。”卫笙终于低头看向了被保鲜膜包裹的干尸,她温柔地伸手,抚~摸着他的脸,“他说我脸上的雀斑也很好看,他说我的声音很好听,他让我给他唱一首歌听。”
凌霄不明所以,皱着眉头看着卫笙。
从来都面无表情的卫笙,此刻,脸上却露出了一个笑容:“他太美好了,他就像是天神之子,全世界的美好都聚集在他的身上。他英俊、优秀、善良……我也,信以为真。”
“全校女生都喜欢他,都暗恋他。被他多看一眼的女生,都会成为全校议论的中心。更何况,他夸了我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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