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夏末,穿的衣服少,若是衣服足够,她可能还会把身上的衣服脱了给他们。
包彩依在做这些的时候,魏远一直看着。
见她所携带的银两不够了,他甚至还把自己身上的银钱拿出来。
……
从村里面出来已经是傍晚了,包彩依心情沉重,便没有骑马,而是牵着马慢慢走着。
魏远不说话,也跟着她慢慢走。
走了一段,她再将脸上的帕子摘下来,然后大口呼吸外面的新鲜空气。
“小时候我一直住在京城,三天两头入宫,看到的都是繁盛景象,我去哪里都有人侍候,自以为高人一等,直到有一天我无意走到宫里的夜幽庭,那里住的都是犯过事的太监和宫女,我才知道华丽的外袍下,其实也有不少虱子,从那开始,我便开始关注跟我不一样的人,体验他们的生活,因为这样,我从小跟周围的孩子格格不入,所有人都讨厌我,觉得我是个异类,我也不喜欢有人侍候,就想一个人无拘无束。”
魏远看着她道:“那是你庸人自扰,你出身高贵,本来就可以过富足的一生。”
“也许是我喜欢犯贱吧,见不得别人受苦,”包彩依道:“我希望世界是平等的,人人生而平等,安居乐业。”
“只要有人群的地方,就不会有平等,除非所有人归隐山林,过猴子一样的生活,但猴子也有猴王和小跟班,所以你幻想的世界不存在,”魏远道。
“或者你是对的,但是我想,我从小拥有的已经够多了,有疼我的爹娘,皇爷爷虽然后来罢了我的郡主之位,可他也曾经把我宠在心尖上过,我还有疼我的鲜花姨,裴叔叔,我没有什么不满足的,我只想把更多的爱分给别人。”
魏远看着她笑笑。
两人现在已经离平顶村很远了,但是离县里还有一段路,这段路异常偏僻,没有一个行人。
包彩依眼看太阳已经落山,再不快些回到县城的话就天黑了,于是她便骑上马,再对魏远道:“我们赶紧走吧,再不回去天就黑了。”
魏远亦上了马,包彩依正要策马行驶,可突然间,一把冰冷的剑尖抵在了她的颈前。
……
京城往南的路上,裴承志一路策马赶得飞快。
他已经给她用飞鸽传了一封信,飞鸽比较快,最多一两天就到了。
可他不放心,担心她望了看信,或者又担心她出门了,看到信的时候已经迟了,若是这样,他会内疚一辈子的。
为了赶路,他几乎没有停歇过,连客栈都没有怎么住,夜里困了便找一个山头歇息,天亮了就再次赶路。
护送他来的那几个护卫还病倒了两个,可裴承志硬是靠着一股坚定的信念坚持着。
因为连续赶路,现在的裴承志已经没有翩翩少年的模样了,头发邋遢,衣服也几天没有换了,因为风吹日晒,皮肤也黑了一圈,再加上这段时间吃的都是干粮,他人都瘦了一圈。
还有两天,再有两天就可以到达三风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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