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母朝女儿招了招手,开口打破僵局,“笙,到妈这儿来。”
拉着温平笙在自己身旁坐下,双手拉着女儿的手,仔细打量了一番,然后开心地,“半年不见,笙胖了不少呢。”
“……妈,我们母女半年不见了,能不能不要一开口,就聊这么扎心的话题。”温平笙有些郁闷地道。
之前胖了十二斤,以为翊笙去英国后,她会慢慢瘦下来的。
然而并没有瘦多少,只瘦了两斤。
现在翊笙回来了,她……感觉未来要被喂成大胖子了。
“重了十二斤。”翊笙在一旁补充准确数字。
“十斤!你去英国之后,我瘦下两斤了。”温平笙第一次发现,自己也是如此斤斤计较的人。
以前她看到别人吐槽减肥太煎熬了,就庆幸自己吃不胖,如今等轮到自己要减肥了,才知道过程有多艰难。
知道翊笙不善言辞,安兔浅笑着帮他话,“温阿姨,看来平笙很喜欢翊笙呢,翊笙去英国工作的这段时间,她茶饭不思,都人渐消瘦了,不过现在翊笙回来了,肯定会把平笙养回来的。”
“不!我一点都不想他,他一回来就耽误我的减肥大业。”温平笙郁闷道。
“减什么肥?变成纸片人有什么好看的。”温母敲了一下她的额头,以前她觉得女儿太瘦了,现在长了些肉,气色也好了很多。
想到这儿,温母就没有那么生气翊笙拐了她的女儿了。
女儿从就被他们捧在手心里疼爱着,可是再怎么舍不得,女儿终究是要嫁人的。
这个男人对于女儿来,是有点儿老,但看得出来,女儿和他在一起,过得很好很开心。
而且,这个男人长得极好看,上的神仙颜值,大抵就是这样的吧。
从外貌看的话,根看不出来已经三十多岁了。
翊笙看温母拉着女儿聊天,温奶奶总跟安母有聊不完的话题,他就让安兔以及他们父母负责招待温家的人行了,他则走进厨房去做饭了;突然来了这么多人,让他母亲一个人做饭的话,肯定忙不过来,不如由他下厨。
由于翊笙这个主角不在,温母跟女儿聊了一会儿,然后就将注意力转移到安兔的女儿身上了。
“老大,你赶紧也给我生个孙女玩玩。”温母抱着软萌可爱的歌儿,开始向大儿子催婚了。
“妈,你跟笙这话比较实际。”温戚君淡定而现实地。
温家另外三兄弟立刻将存在感降到最低,生怕被催婚。
温母白了他一眼,“笙现在都有对象了,你身为哥哥却还是老光棍一条,你也好意思。”
温戚君,“……我是光棍我光荣。”
温母听了想打人。
安兔怕翊笙一个人做十几个人的饭菜,会忙不过来,就趁着温母帮抱歌儿,交代了母亲一声,然后溜进厨房去帮翊笙做饭。
翊笙也没有拒绝,大概是因为温家一大家子突然到访,他母亲没来得及把食材清洗干净,他就让安兔负责洗食材行了。
“翊笙,你的手表跟聿城是同款哦。”安兔闲聊道。
“是吗?平笙买的。”翊笙到这个,眉眼都染上了一层笑意。
闻言,安兔转过头看了他一眼,“我呢,你平时做实验,觉得戴这些贵重的饰品是累赘,就向来不爱戴,原来是平笙买的啊;还有,平笙对你挺大方的。”
翊笙沉默了一下,问,“这手表多少钱?”
“也没有多少,我之前给聿城买时,就三百七十多万而已。”安兔故作不在意道。
翊笙听完后,沉默了。
三百多万,还而已?
她给他解释逛街时,看中就买了,因为她给自己买礼物,他挺开心的,于是就没有问价格。
他一言不发地将手里的食材放了下来,把手洗干净,擦干水,再心翼翼地把手表解了下来,拿了几张抽纸包裹住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