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饭,安兔就在温平笙这儿吃了。
是翊笙下厨的。
除了一个补汤是温平笙的药膳,其他的都是正常的菜肴样式。
翊笙的厨艺很棒,安兔吃得超满足,即使是温平笙,也没有因为受伤而影响到胃口。
她还无奈跟安兔吐槽,别人受个伤或者生个病,都是日渐消瘦的;而她则是日渐肥胖,感觉等到她手臂的伤痊愈,估计会了胖几斤。
吃过午饭,休息了会儿。
安兔觉得总不能温平笙伤好之前都不出门吧?于是一时兴起,就拉着温平笙出门逛街。
当然,翊笙肯定要跟着去的,毕竟总要有一两个男士提东西。
温平笙看安兔出门还带了保镖,想来应该是特地来找她逛街的,考虑了下,就跟安兔欢欢喜喜地出门了。
两个女士逛街的消费力,远比恋人逛街要高很多,并且还特别能走。
三四个时下来,翊笙两只手提的购物袋将近十个,而安兔的保镖也是如此。
翊笙边跟在她们身后,边沉思地想如果兔每周找平笙逛一次街,一个月就得上千万了,一年……看来得赶紧挣钱啊。
其实安兔平时逛街也没有这么挥霍的,今天跟温平笙一起,两人看到一些东西都一拍即合,然后就忍不住买买买了。
打算在外面吃晚餐的。
但下午快六点时,安兔接到唐聿城的电话,问她回家了没有。
安兔实还在跟温平笙逛街,然后唐聿城就问她地址,表示一会儿接了安年就去找她,然后一起在外面吃晚饭。
安兔自然是没有意见的,她今天都还没见过女儿呢,特别想她家歌儿。
莫约过了约半个时,她再次接到唐聿城的电话,表示他跟安年歌儿已经到了。
安兔跟双笙打了声招呼,就去接唐聿城和两个宝贝儿女了。
购物广场的电梯抵达一楼,安兔从电梯出来,一眼就看到那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手里抱着婴儿,而他身旁着一个七八岁的帅气男孩儿。
来往的行人,纷纷朝男人和男孩儿投去惊艳的目光。
大概是难得见到这么好看的男人,这么温馨有爱画面吧。
“安年,聿城。”安兔朝父子俩走来,还招了招手。
唐聿城抱着歌儿走向她,“翊笙他们呢?”
安兔看着他臂弯里的女儿,神情温柔了许多,“他们还在上面,我下来接你们的,来,歌儿给我抱抱,一天没见我的歌儿,想死妈咪了。”
“这里人多,我先抱着,一会儿再给你抱。”他道。
“嗯,也行。”安兔没有坚持。
语毕,她亲了一下女儿的脸蛋。
然后又弯腰给了宝贝儿子一个么么哒。
大概是周围人多,安年有些害羞,嘟囔着他已经是大孩子了,男女有别。
安兔没好气地笑了笑,又故意在家伙脸颊亲了一下,跟着带父子俩去跟双笙他们汇合了,毕竟不久前约好一起吃晚餐的。
晚餐的餐厅是翊笙临时订的,评价很不错,味道也挺不错的。
温平笙眼馋地看着安兔怀里的歌儿,又可爱又乖巧,简直就是一只萌物,要不是她的手没有受伤的话,肯定要抱上一会儿。
吃了晚餐后,温平笙又逗了歌儿好一会儿,直到歌儿睡着了,也快九点了,她才依依不舍地和唐安夫妇道别。
“翊笙,歌儿好可爱呀,好想养一只这么可爱的。”温平笙挽着他的手臂,随口赞叹道。
一般来,孩子一岁之前都是可爱的。
但是她觉得歌儿特别可爱,长得特别好看,睫毛长长,眼睛又大又漂亮,嘴唇形粉嫩嫩的,嗷嗷真的是太好看了。
看到这么可爱的团子,简直不要太治愈。
而且她还听兔歌儿很乖巧,平时不会乱哭闹的,特别好带。
翊笙侧眸静看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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