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17章 人类真野蛮(第2/3页)  属性之眼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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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无人区之主,买柴火回去烧火?怎么着现在都流行烧柴火么?     天马王:话说最近遗迹那边胃口越来越大了,200斤柴火也就够用十次的。     幽冥鬼王:所以说得快点去啊,过两天,我看还得涨价!给我也来200斤,我今天就过去把柴火带着,这个月直接把遗迹刷完了。     牧歌:什么遗迹?     白骨尊者:哦对了,你们人类那边现在还没得到消息是吧。     白骨尊者:是这样的一年之前吧,我们在无人区里发现了一座上古的遗迹,只要在那遗迹外的火盆里燃烧带灵气的东西,就可以打开大门,时间是固定的,到了时间就会把你踢出去,需要重新点燃才行。     幽冥鬼王:没错,但是烧宝贝太奢侈了,我们就选择烧木头妖怪的躯干,里面蕴含的灵气刚好可以打开遗迹的大门。     天马王:探索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大致上可以确定,那是个修仙前辈留下的洞府,不过这位前辈的修为不是很高,因此里面留下的东西不是很厉害,但是有一些关于进化方向的资料,这东西就很珍贵了。     古木妖:最后1000斤柴火,卖完为止。少年,要不要来一点?给你打10折,一斤只要你两块儿灵玉。     牧歌:打十折不是没打折么?     古木妖:一毛钱不是钱?十折也是折扣啊!别拿豆包不当干粮!     你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幽冥鬼王吐槽:古木妖那个家伙,天生就是个合适的奸商,据说他开启灵智的时候,正好赶集,在它脚下就有个商人摆摊卖鞭炮。     牧歌:就是跟那奸商学的?     白骨尊者:不,是那商人见熊孩子钱少,就把鞭炮打折卖给了那熊孩子,熊孩子玩鞭炮的时候,一个没注意,把商人的鞭炮都点着了,差点没把刚开灵智的古木妖烧死。自打那以后,古木妖就变成了不打折的奸商。     天马王:我知道这个梗!     火鼠王:我也知道。     众人:熊孩子!     古木妖:还有一件事,火鼠王,下次你来我这进货,要是再让你那些徒子徒孙来,我就不卖给你了!     火鼠王:对不起!我错了!     白骨尊者:火鼠王那些浑身喷火的子孙差点没干掉一个无人区之主,啧啧。     下一次遗迹开始的时间是一个月之后,因此古木妖才开始售卖拆火,牧歌在问清楚灵玉是什么之后,也咬着牙买了一斤。没办法,灵玉就是有灵气的玉,折合市场价一块儿要三千多,他这还是咬着牙存下的钱。     “果然!不管在什么地方,钱都是最重要的!”牧歌眸光闪烁,准备搞点钱来了。之前藏起来的宝石大部分都已经都被他出手了,就剩下几个个头大的,比较漂亮的,牧歌没舍得卖。     当然了,也跟那老板的出价不符合牧歌的心里底线有关系。     其中有一颗蓝色的水晶,形状像是一滴眼泪,连牧歌这个不懂行的看着都觉得价值连城,但是那老板竟然昧着良心只出了三万块钱。     说什么是人工的,这个价格不错了啥啥的,想起那张贪得无厌的脸,牧歌心里就来气。不过后来让大橘去了一趟,把现金都偷出来了,大概有个十几万吧,一人一猫当场就对半分了。     但是花钱如流水,老牧还时不时地打秋风,牧歌此刻兜里已经所剩无几了。都存在卡里,也幸好是存在卡里,要是放在身上,只怕是让老牧都给祸害了。     前几天时候,虽然从老牧那里坑了五千块钱,但是却不知为什么,被老妈给逐出家门了,不让回家,自然没地方睡觉,只好去外城区找了个没人住的房子。     外城区有很多没人居住的房子,这里距离城市中心太远,不安全,而且人类也不多,有不少妖魔鬼怪住在这里。到现在,牧歌都在这里住。还买了些家具,小小的装修了一下。     这些钱,牧歌都记载了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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