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谁动的手脚(第1/3页)  犯罪心理:罪与罚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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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晚上,李章的尸体一直陈列在楼顶,跟他一起值夜班的刘明宣还以为他又跑到哪去开了小差睡觉去了。虽然他也很同情李章养家糊口压力大,打着两份工,经常困得站着都能睡着,他看着也确实可怜,便总是有意无意地纵容着李章,让他能多休息一会。     可是这一会也有个分寸好吗?以前李章还很自觉,睡个把小时就会起来转转,现在倒好,成天成天看不到人影,似乎把自己上班就睡觉当成一种习惯了,而不是刘明宣的一番好意,有的时候他叫起李章来,还会落下埋怨。真是升米恩斗米仇,没得惯出个出臭毛病来。     十二点,一点,三点,直到四点,李章一直没出现,刘明宣困得眼皮直打架,实在是难受得很,便离了岗想去找人,换他守一会,让自己也能休息休息。     奇怪,李章平时睡觉的地方没有见到人,好几个可以躲过监控容人躺躺的地方也没有,他到底跑哪去了?一路向上找人,刘明宣越觉得疑惑。再往上都要到楼顶了,又脏又冷的地方,谁会想不开跑上去呆一晚上呢?要不是他一直守在门口,确实没看到过李章离开,都要怀疑他是不是偷偷溜走翘班了。     楼顶上没有灯,四点,太阳还没出来,天只刚蒙蒙亮,四周什么也看不清,刘明宣只能凭借记忆小心地踏出门去。     然后他就感觉到脚底下踩到个软软的东西,范围很大,绝对不是老鼠一类,他掏出手机,借着光亮向那软软的物体照去。     一声惨叫划破黎明前的宁静,不过并没有人听到,整座大厦的值班人员只有他们两名,尖叫的是刘明宣,软软躺在地上早已经失去生命迹象的是李章。刘明宣尖叫了几声,感觉到刚刚被吓破的胆又慢慢拼回来一些,他连忙手脚并用地爬回楼梯间,哆哆嗦嗦地拨通了110。     小小的城市里连发三起血案,且死者都死状凄惨,公安迟迟无法抓到凶手,这样的流言在全市范围以光速散播开来,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现实中一入夜大街上冷清得活像这座城市已经被废弃了,网络上则骂声一片,说警察废物无能,全是只吃饭不干活的饭桶。     谁都不愿意将废物的帽子扣在自己头顶上,因此三队人马跟进三起案件,卯足了劲地想破案,证明一下自己的实力。     三起案件发案间隔短,凶手在作案时都尽量损毁死者的遗体,尤其是第一起和第三起案件中,活剥人脸皮本身并不是多致命的行为,这一血腥手段的意义,在于让受害者在死之前受尽痛苦,但是偏偏三位死者体内都检出了安眠药成分,法医给出的鉴定结论是三名死者在死亡之前应该都处于昏迷状态,无论凶手对他们做什么都无力反抗。到底凶手是残忍还是仁慈,为什么在折磨他们的时候还让他们无知无觉呢?这不科学。     因此当有人提出三起案件做案手法类似,是不是可以并案侦察的时候,上级领导经过再三开会研究,最终还是否定了这个建议。毕竟三名死者的身份背景没有交集,彼此并不认识,仅凭在死之前都吃过安眠药这一点,并案还是有些牵强。第二起案件中的死者面部有没有被剥皮现在已经不可考,公安局已经站在风口浪尖上,这三起案件在办案时不容有错,还是小心一点好,不然到最后还是破不了案,再被确定是办案方向错误,并案并得太草率,他们所有人都得吃不了兜着走。     并案的事就此打住,三部分人马各自为政,查了个昏天黑地,尤其是第三起案件,被害人死亡的地点是难得的三起案件中唯一一个案发第一现场,也就是说,凶手一定在这里出现并逗留了足够长的时间,大厦里监控林立,想来找出些蛛丝马迹并不困难,这个案子,相对来说,案发时间最近,线索最多,应该是最容易破案的。     可是当警方遍查了案发时间段前后四个小时的监控后,一无所获。每一个在监控画面上出现的人都有据可查,无一可疑,凶手却连根头发都没被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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