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二十四章 配个骏马当王子(第2/2页)  重生浣衣女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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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匆忙,没有交出出城符,这就视为任务一直没结束,小队长一ver了,军营里忙着打仗,兵荒马乱,没人顾得上他。     玉门关背靠高大的城池,占据交通要道,自古兵家必争之地,同时,也有依附于它的周围的百姓,不仅有屯军,还有屯田的,还有屯军马的。     刘三牛捏捏自己内衣的一角,那是大嫂在自己出征前给自己装了一些小面额银票在里头,生怕自己会有所需,现在正是他需要的时候,就是现在!     他好容易才在后勤部找了一个熟人出来,带他出来买战马,大部分后勤部的人都参加运粮队,保护前线后勤去了。     在沙漠里打仗,没有马寸步难行,他要参与到这一场保家卫国的战争中,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武器和骏马是必备的,武器他参军的时候已经备好。     后勤部的人对周围就是熟悉,直接领他到一户人家,不知跟人家说了什么,那户人家牵出一匹马,后勤部的介绍:“这是最优良的阿拉伯纯种矮脚马,最适合沙漠行走,是通过丝绸之路运过来。”     不知道自己身上的钱够不够买半匹马,刘三牛心里嘀咕着,什么都没说,把自己身上所有的钱都掏了出来,放到桌上,实诚的跟养马的老汉说:“这是我全部的钱,出门时家里给我带的。”     养马的老汉瞥了瞥桌上的钱,只问了句:“你为什么要到前线去,后方才安全,才能再见到你父母。”     刘三牛憨厚地笑了,这种笑容很有感染力,“老丈,我家就是陇右道的,身后有我的爹娘和兄弟姐妹,吐谷浑人要是从我这里冲了过去,我就没有家了。”     “他们只能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才能冲过玉门关。”     那老汉什么都没说,伸手从炕桌的角落里,拎出了一个不知道有多少年的油腻乌黑的小罐,随手拿两个粗瓷碗,倒出两碗酒来说:“敬你!”     也不管别人喝不喝,自己喝完便抬手送客,干脆利索,毫不拖泥带水。     刘三牛出了人家的院子,还有点摸不着头脑,看看手中牵着的骏马,回头望望老汉紧闭的门户,人间处处有奇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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