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盲症,也称雀蒙眼,是古代最为常见的一种病。
而且因为这种病太过常见了,以至于古人觉得没有这种病的人,可能就是天赋异禀。
这样的人多被聘为斥候,方便夜间执行任务。
夜盲症主要的原因就是摄入维生素不足,维生素是华夏人自古以来稀缺的一种微量元素,一直到胡萝卜,菠菜,油菜这些富含维生素的蔬菜引进后,才慢慢改善。
先秦时期的营养肯定是缺少的,即便是士兵,也难以保证正常的营养摄入,所以有夜盲症很正常,所以古代夜袭成功率都很高,同时战损率也很高。
公孙戈带着三万燕骑,在丑时出发,没有放马,慢慢前行,将近寅时才逼近东胡的营地,点燃火把发起冲锋。
还在睡梦当中的东胡战士被外面喊杀声和马踏大地的震动声惊醒,因为天气炎热,营帐又简陋密集,他们一个二十平米的营帐最少都住着二十多人,所以基本不穿衣服。
来不及披甲拿着武器就冲了出去,发现外面已经一片火海了。
各部百夫长都愤怒的咆哮着,组织战士们上马追击放了火就开始往回逃窜的燕军。
东胡王慕容贺站在王帐的瞭望上,眺望放完火就退去的燕军,身上古怪的血印图案,在月光和火光的照应下显得格外诡异。
“大王,各部并无太多损害,秦军似乎只是来骚扰一番。”一个百夫长勒马瞭望台前大声喊道。
“灭火,不要追击。”慕容贺冷静的下达命令,看着已经跑远的燕军喃喃道“疲兵之术?难道秦军还有什么底牌?”
“这就回去了?应该还能杀一波。”剧亢一手持着火把,另外一只手勒着缰绳,背后的剑匣缝隙还在渗着血,顺着流到了战马的毛发上,在火光下泛着光。
“我们就是来放火的,又不是来歼敌的。”公孙戈将长枪上挂着碎肉抖掉,将长枪背回身后,转头看了看后方,让左右侍卫高举着火把,引领其他人返航“保存实力,明天才能好好的杀敌。”
“你直接从城中征兆十万民夫,是去杀敌的呢?我怎么觉得是建城去了?”剧亢咧嘴轻笑着,瘦高的身子像是猿猴一样踩在马背上站了起来,高举火把。
在战马狂奔时还能站在马背上,足以见其骑术高明。
“好骑术。”公孙戈赞叹道“建城不至于,但是至少要建立一个军寨,既然大将军能够依靠军寨固守东胡强攻三个月,我们守半个月应该没有问题。”
剧亢因为站起来以后更加颠簸,声音有些抖“其实你是在找后路吧。”
公孙戈咧嘴一笑“不瞒你说,若是燕地失手让给东胡,那么这个罪责,谁来背的几率比较大?”
剧亢转头看了眼公孙戈,没有接茬。
“毕竟是个降将,没有献城的功劳在身,总归是没有底气,若是秦军真的输了,我带着这十万民夫,二十万大军深入北地,也能够建功立业。”公孙戈朗声笑道“到时候小亢你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去草原?”
“你信不过卢生?”剧亢晃着手中的火把,示意大军放慢马速整军,然后坐回马背转头问道。
公孙戈勒住战马,揉了揉被疾驰时夜风吹得有些僵硬的脸“这个世道,把脑袋托付给别人的都是傻子,生父也不行。”
剧亢眨了眨眼,看着身后大军开始整合,晃了晃头“看小高的决定吧,要是真的无家可归,去草原看看也不错,至少自在,这中原,我是待够了。”
“你去过咸阳?”公孙戈挑眉道“你不是在赵地长大的嘛?”
“虽然没去过咸阳,但是也去过不少地方。”剧亢皱眉道“感觉都是一样的,不堪入目。”
“你就不好奇咸阳嘛?听说那是一座不需要城墙,也不需要担心盗匪的安逸雄城。”公孙戈咧嘴笑道。
“有这样的地方?我只知道,咸阳东市几乎每天都有人砍头。”剧亢眨了眨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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