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也就二十五六岁的上下,染着一头的酒红色,嘴角上穿了一个小孔,上面还挂着一个钻石。耳朵还做了扩耳,一颗直径两厘米左右的地球饰品镶嵌在耳垂上,看上去还有些吓人。脖子上挂着一圈粗壮的金项链,裸露的半截胸膛上还纹上了刺身。
我扫了一眼,估计是个有些资本的小开,只是这欣赏的水平果然只适合在酒吧这样的地方游荡。要不是程之雅说想要体验一把酒吧跳舞的畅快淋漓,我就选择清吧和喝酒了,也就不会被人给缠上。
我微笑着放下了手:“帅哥,看来我朋友已经醉了,我就先送她回去了。”
男人嘿嘿笑着,坐在了我们的卡座里,看着我笑得和善:“美女,我没有其他的意思,你看那边是我的朋友,在玩大冒险,要请你跳一首歌才行呢。”
我往男人指着的方向看过去,的确坐着一桌的男男女女,个个都是接头潮流范的味道,还朝我们这边挥了挥手。
这是在证明他口中话的真实性,还是在显示他们那边的人多?
我不动声色地笑了一下:“好啊,既然是你们的游戏,我拒绝就拂了你的面子了。”
男人笑了:“单名一个烈字,叫我烈哥应该不占你便宜吧,不知道美女怎么称呼?”
我站起来跟着烈哥往舞池里走去:“只是跳个舞,名字都无所谓吧?”
烈哥说了一声是,就贴近了我的身子跟我热舞起来。
我跳我自己的,但是烈哥却是拼命想要在我身边挤起来,好几次都蹭到了我的身子。我挑嘴笑了一下,直接搂住了烈哥的脖子,扭着身子贴了上去,在他耳边吹了一口气:“烈哥,经常来酒吧吗?之前怎么没有看过你?”
烈哥被我的动作弄得有些激动,一把就抱住了我的小蛮腰:“美女也经常来?怎么从来没有见过?”
我低声呵呵笑了起来,说道:“来过几次,以后遇见了倒是可以一起喝一杯。”
“今晚怎样?”烈哥舔了舔嘴角,露出了一颗闪亮的镶钻舌钉。
还真是穿孔爱好者,我都怀疑他身上是不是也钉上了不少的钉子。我轻笑着,伸出手指按压在他的嘴唇上:“今晚不行,我必须送我朋友回家。不过,你今晚送我回家的话,我明天这个时辰在这里等你。”
烈哥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一定送你回家。”
烈哥开了一辆奥迪a6,我看了一眼,估计价格在六七十万左右,我带着晕晕乎乎说着胡话的程之雅进了车里,关上了门。
一路上烈哥都在跟我聊天,迫不及待明天的到来。到了华庭轩,烈哥看了我一眼,眼睛里闪过一丝亮光:“美女原来是住在华庭轩的,看来我们也是有缘分,我就在河对面的天上花园。”
我微笑了一下:“真是有缘,今晚就谢谢你了,明天见。”
烈哥一把拉住了我的手,嘿嘿笑着:“美女不留个姓名和电话吗?明天也好方便我来找你啊。”
烈哥显然是害怕我明晚放他鸽子,我笑着说:“烈哥一看就是富二代,我一定准时到。不过烈哥要是强烈要求,我自然也会给。”
烈哥把塞在怀里的苹果6plus掏了出来,解开锁递给了我。
刚出来的plus,昨天才过了预售,今天就到手了。我心里哼笑了一声,这可是赤裸裸的炫耀啊。拨通了我的手机后,烈哥才痛快地放走了我们。
我把程之雅带回了华庭轩,打算就让她在我家睡一宿。毕竟那个烈哥实在没有安什么好心,要是送她回家,指不定会对我做些什么。
刚把已经醉得不清的程之雅发在我的床上,程之雅一下子就坐了起来,呕了几声我心叫不好。还不等我把她扶起来,她挣扎着双手,把我放在床头上的杯子和写真集都挥到了地上,啪的一声脆响伴随着一股股恶臭,我眼看着我最喜欢的一套写真集沾满了秽物。
这可是萧以恒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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