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30章吃人(第1/3页)  鬼墓迷灯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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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我已经有了三生三世的刺客生涯,对于刺杀之事极为敏感,看到荆轲刺秦王,不由得愤怒。     刺客,最终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杀人,杀了目标人物。     专诸刺王僚,王僚死,阖闾成就吴国国君,要离刺庆忌,庆忌死,阖闾安心灭楚,终成霸主,聂政刺侠累,侠累死,严仲子大仇得报。     荆轲呢,燕国原本能平安几年,被优先灭掉,燕太子丹反而先死。     从刺杀难度看,荆轲条件最好,秦王一点防备没有,而且荆轲已经近身拽住了袖子,匕首锋利无比,见血封喉,反观专诸,被光着膀子重重甲士压着,跪着用膝盖行走,王僚穿了三重铠甲。     要离呢,弱不禁风,五短身材,还断了一条手臂,庆忌为当世战神,万夫不当之勇。     聂政只身一人,直冲众多甲士守卫的厅堂,气贯长虹,一剑之下,侠累血溅三尺。     荆轲这哥们,纯粹走偶像派路线,得到了樊於期的人头,坑死了义士田光,然后大张旗鼓的来到易水边送别,还唱歌,     歌唱得不错,很煽情,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探虎穴兮,入蛟宫,     仰天呼气兮,成白虹。     还有个民间艺术家高渐离奏乐,然后一大堆宾客身穿白衣,跟着哭,想一想,和现代小鲜肉明星的狂热粉丝何等相似,就差举着牌子,尖叫,哭晕在河边了。     真是做的一手好秀。     拜托,你是去行刺,弄得如此悲壮,天下人皆知一样,如果旁边真有秦国细作,一看就知道情绪不对,没到秦国都城就被剁成肉酱了。     这些还不算,最可气的是秦王大殿上,此时已完全取得秦王信任,图穷匕见,拽到了秦王袖子,拿起来就刺,结果被秦王挣脱了。     匕首可是锋利无比,浸过毒的,只要划破秦王一点血丝,刺杀就能成功,可惜这么近的距离,秦王毫毛没碰到。     接下来呢,更气人,秦王绕着柱子跑,荆轲竟然追不上,好容易撵上,秦王赤手空拳和荆轲搏击,虽然狼狈,还是没被刺伤。     侍从医官夏无且用药袋投击荆轲,把荆轲吓了一跳,还用手挡,这玩意也能吓到荆轲。     秦王拔出剑,一剑砍断荆轲左腿,荆轲用匕首扔秦王,这么近的距离,扔到柱子上。     这武功也醉了。     秦王连砍荆轲,荆轲知道刺杀成功不了,说道,之所以没成功,是想活捉你。”     这也太扯淡了,打不过就打不过,还活捉,活捉还用匕首刺?     说实在的,荆轲换成专诸,以流星刺月,两个秦王都死了,换成聂政,用白虹贯日,三个秦王都趴下了。     怪不得陶渊明说荆轲,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     “归根结底,智商虽低一点,最致命的还是剑术不行,是硬伤,当然,这种一去不复还的勇气,视死如归的精神,还是值得肯定的。”     我观看画云,做出了总结性的发言。     “历史,倘若荆轲刺秦王成功,历史就会改写,就没有千古一帝秦始皇,那样诸侯乱战会持续很久,会变成什么样子?     一个简单的人物,就能改变整个历史的走向。     究竟是英雄创造了历史,还是历史创造了英雄?”     我心中忽然涌起了一个奇怪的念头,“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这浩浩汤汤的五千年文明史,难道真的是几十个,几百个英雄创造的?     还是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或者说命运之轮,载着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     我苦苦思索,不得答案。     但通过荆轲刺秦王这件事,我明白了一个简单道理,要想做改变历史,或名垂青史的英雄,最基本的还是要更强大。     要让再多困难变得简单,只有自己越来越强大,远的不说,跨入盗墓界,如果不是每日苦练,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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