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人,直至魂飞魄散。
第十三层:削足地狱:凡生前恃强凌弱,以尊压卑,刻薄待人。
例如刻薄对待下属令人无立足之地。凡此种种,魂归后入此削足地狱。
第十四层:吸血地狱:利用职权盗窃公款c侵占财物c并吞粮食c如吸血般剥削弱者,魂归后堕入吸血地狱,任凭鸦蝠吸取身上之血,直至干涸而死,阴风一吹死而复生,如此生生死死,苦痛至极,直至罪报受尽,又辗转他狱受罪。
第十五层,火山地狱:这一层比较广泛,损公肥私,行贿受贿,偷鸡摸狗,抢劫钱财,放火之人,魂归后将打入火山地狱。
被赶入火山之中活烧而不死。另外还有犯戒的和尚,道士。也被赶入火山之中。(这层应该是人满为患)
第十六层:击膝地狱:生前侵吞祖业,捏造是非,制造矛盾与兄弟争吵,死后堕此狱。
今日社会,子女为争夺财产,反目成仇,比比皆是。
子女继承祖产时,应以感恩的心,将祖德发扬光大才是。
第十七层:剥皮地狱,食肉地狱:堕此狱者,生前多以剥众生皮为业。
例如杀蛇者,常活剥其皮,噬其鲜肉,汲取其鲜血c或鞭挞凌虐众生,令其皮绽肉开,魂归后堕落此狱;又恶心欺负凌虐于人,如同剥人衣服,令人痛不可堪,直至魂飞魄散。
凡此种种,死后堕此剥皮地狱,食肉地狱。
第十八层,食子女地狱,辣椒地狱。通常是指养不教父之过,儿子女儿作恶多端亵渎神灵,驱赶神灵,罪孽深重的人。
食其辣椒三天一斤不间断。扒其皮往其身上撒辣椒,电钻往其身上钻,手工锯往其锯下儿子女儿身上的肉做成肉饼喂其父母食用,直至魂飞魄散。辣椒地狱,是指作恶多端,驱赶神灵,亵渎神灵者,(恶人害好人。)
一律三天一斤辣椒而食用不间断,断其筋骨,直至魂飞魄散。自食其果。
偷工减料,欺上瞒下,拐诱妇女儿童,买卖不公之人,死后将打入刀锯地狱。把来人衣服脱光,呈“大”字形捆绑于四根木桩之上,由裆部开始至头部,用锯锯毙。
平常人们所说的十八层地狱,数目是对了,但从意义上却却不见得理解。
《十八泥犁经》中讲到这十八层的差别,最主要不在于空间的上下,而在于时间和刑法上的不同,尤其时间上。
与罪行等级轻重而排列,若随最短时间的光就居地狱之寿命而言,其一日等于人间三千七百五十岁,三十日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年,经一万岁,也就是人间一百三十五亿年,才命终出狱,逐次往后推,每一地狱各各比前一地狱,增苦二十倍,增寿一倍,所以,到了第十八层地狱,便以亿年为单位,如此长期的受刑时间,可说是名符其实的万劫不复,痛苦和残酷的景象,是世人所难以想像和理解的。
此十八层地狱,定其轻重。轻者分配发狱,重者(定其罪而其行)直至魂飞魄散(作恶多端)。自食因果。
一心向善,多多扬善。阻止杀戮牲畜。弘扬佛法。
保留善根(不得中途而废)。功德无量。量力而为。种善因得善果。百年之后极度升天。量力而为。
恶习难改,不迷途知返,必下他狱。
六道轮回(定其轻重),指阳间(以残疾,重病缠身等定罪)。亵渎神灵,出佛身血。必定魂飞魄散。种恶因得恶果。
根据印顺导师在《成佛之道》的说法,地狱可分四大类:
1八大地狱:八大地狱是此道的最根本,到处充满火焰,所以也叫做“八热地狱”,与基督教所说的“永火”相近。最底层就是令人闻之丧胆的阿鼻地狱,亦即无间地狱。
2游增地狱:八热地狱的每一热地狱都有四门,每门又有四小地狱,总共一百二十八地狱。凡是从八热地狱出来的众生,要一一游历此处受苦,所以称为“游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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