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年10月10日,在德意志帝国首都柏林,德意志帝国帝国元帅c巴伐利亚王储c奥匈帝国摄政王鲁普雷希特在帝国议会大厦和英国谈判代表阿斯奎斯首相最终签署了《柏林和约》。
“我方将最后一次重申条约内容,请贵方利用这最后一次机会核实,如果没有异议的话,我们签字,并且条约即时生效。”德意志帝国首相霍尔韦格的声音在大厅中回荡。当英国人表示无异议之后,霍尔韦格首相开始宣读条约内容。
“介于大英帝国对德意志帝国在战争中造成的损失和犯下的错误和罪行,经过双方协商之后,大英帝国绝对对德意志帝国进行如下赔偿。”
“第一,大英帝国放弃所有位于非洲及其近海的殖民地和岛屿,并且保证将这些地区的所有财产和公共设施完好无缺的移交给德意志帝国。在移交过程中大英帝国保证所有财产和设置的完整性,如若造成损失,大英帝国照价赔偿,最终以德意志帝国接收团队确认为准。”
“第二,大英帝国放弃对埃及的宗主国地位,放弃苏伊士运河,放弃马耳他岛和直布罗陀海峡等所有沿地中海地区的殖民地c属地以及特权。以上地区的所有设施,无论是军用还是民用都不能转移或者损坏,一切原则与第一条中相同。”
“第三,英国从波斯退出自己的影响力,同时向帝国移交锡兰岛c迭戈加西亚岛等英国在印度洋上的部分岛屿。岛屿具体情况参看和约附录。”
“第四,大英帝国需要向德意志帝国政府支付45亿英镑的赔款,其中第一笔赔款15亿英镑必须在年之内支付,剩余的赔款可以在1年之内支付,每年赔款的具体利率在4左右。”
“第五,大英帝国承认在所有英国殖民地c自治领和附庸国中,德国人拥有和英国人一样的权利和商业机会。”
“第六,英国将设得兰群岛以及奥克尼群岛移交给德意志帝国。并且英国保证,不在欧洲大陆上常驻任何军队,英国放弃对比利时的保护和支持。”
在长达三个时的时间中,德国人逐一合适了《柏林和约》中的所有内容,虽然主要内容只有6条,但是在随后的议定书中足有40多页,其中详细的描述了条款中几乎所有可能引起歧义的细节和漏洞。在经历了如同最终审判一般的感觉之后,阿斯奎斯首相代表英国政府表示同意和约内容,并且在上门签署了自己的名字并且加盖印记。
然而,在《柏林和约》敲定之后,今天的事情并没有算完,随后,双方又签署了《关于限制英国军备的若干条款》这个附加议定书,在这份议定书中,德国着重对英国的海军c空军以及人员培养做了非常严格的限制!而这份议定书还包括了海军和空军两个方面,其中海军内容如下。
“第一,英国皇家海军在未来十年之内不得建造新的主力舰,所谓主力舰的规格界定是超过1万吨以上的所有战舰,包括战列舰c航空母舰c战列巡洋舰c以及装备了超过10火炮的水面战舰!”
“第二,主力舰数量可以保持现在的情况,但是,在对主力舰进行改进之后,新式战舰的吨位不能超过万吨,所有尚在船台上的主力舰应该予以拆毁或者做无害化处理后转售。所有主力舰十年之后才可以退役,而关于替代舰的标准,将在十年到期之前再次进行商讨。”
“第三,英国皇家海军潜艇数量应该降低到1艘,潜艇总吨位不能超过1万吨。在十年之内,英国皇家海军不得更新新潜艇,排水量大于500吨的驱逐舰数量不应超过45艘,总吨位不能超过5万吨。驱逐舰只有在服役期满15年之后才可以进行同等吨位更换。”
“第四,英国皇家海军轻巡洋舰数量应该在10艘以下,更换年限和驱逐舰相同,同样以同吨位进行替换。轻巡洋舰在服役期间可以改进,但是改进后的轻巡洋舰单舰吨位标准排水量不能超过7000吨,总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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