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八十五章:太阳穴的致命伤(血魂桥25)(第1/2页)  诡秘事件簿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这死者有家属吗?”张璇衡尽量让自己的目光离开死者那充满气体、涨得跟皮球一样、还冒着脓汤的肚子,忍着恶心接着问向朱明新组长:“联系上什么人没有?”     “没找到亲属。手机里都是些朋友的电话。常联系的人,也只有那么几个。”朱明新微微背过身子去,拽了拽口罩让它更紧密的贴在嘴上,进而补充说道:“比如,赵涵义就是其中之一——他爹委托你调查他儿子死因对吧?那个案子就是我们组接手的,死的是稍微有点怪,可判断不出是凶杀,就按意外死亡结案了。”     “啊——那案子也是你们组负责的?”顿时受到了鼓舞,张璇衡觉得这简直是刚刚好:“也就是你可以查到案发地点的资料?”     “因为已经结案了,所以是不能随便查的。”朱明新这一番话,直接让张璇衡的期待被打散一半:“除非能证明案件当时的判断有误或案件有特殊意义,才可以重新调档案拿出来再次调查。”     “好吧……”觉得没必要太期待了,张璇衡进而又瞥了死者一眼,尽力控制自己不要再看了;“死者身份是怎么确定为韩新晨的?靠查手机号查出来的?”     “没那么麻烦。他身上有身份证。”满脸都是大写的痛苦二字,朱明新的鼻子在口罩下明显如过敏般抽动了一番:“当时从他兜里掏出身份证的时候,那味道……装进证物袋里都能把人恶心死。”     “死因呢?”张璇衡眼看着何朱琪虽然戴了手套却仍然被恶心到不想靠近,便耐着性子用战术手电筒远远的照过去观察起来:“没有明显的外伤……”     其实,这种时候他本该自己过去验尸、好好找找死因的。     但这尸体腐烂的太厉害,实在恶心过头了。张璇衡跟何朱琪一样,实在不想接近它。     与其靠过去受罪,还不如直接问已经得出结论的法医。     “其实致命伤就在你们眼下,只是因为尸体高度,所以不容易看出来而已。”一旁的法医也仿佛在忍着不适,指了指死者的头部:“太阳穴遭到击打致死。凶器不明,但判断为钝器。伤处的角度来看,能排除是撞击岩壁造成的可能。”     “……原来如此。太阳穴遭重创,通常都是立即毙命的。”将手电光芒对准太阳穴,张璇衡沉思片刻,进而接着问道:“死者死亡位置和当前尸体位置一致吗?他有没有可能是死在外面的,然后才被拖进来……”     “这是有可能的。不过那也应该是抬举,而不是拖拽。否则死者衣服和身体难免会留下擦痕。”法医没否认张璇衡的想法:“不过附近没有明显地点能作为第一现场的情况下,发现尸体位置即为第一现场。目前没必要考虑其他可能性。”     “你们想没想到,凶器可能是石头呢?”何朱琪将手电光转换成了紫光,开始勘测起四周因紫光照射而开始发亮的血迹:“山洞里到处都是石头,非常符合钝器的描述。凶手可以随便抄起一个,用它将死者杀死……”     “想过了。附近没找到沾有血迹或人体组织的石头,所以可能性不大。”见法医没第一时间回答问题,朱明新便接过话茬,如此说了下去:“石头的确是最理想的道具了。一时起意激情杀人时,周边环境里便能获取的物品都是很容易被当做武器的。而且事后处理也方便,直接扔掉就是。”     “一般来说,如果用石头杀人,是没必要特意带走凶器的。直接扔掉才是最好的选择。”张璇衡也打开紫光灯四处晃了一圈,什么隐匿的血迹都没发现:“需要特殊处理的凶器,要么是不像凶器的东西,要么是杀人手法的关键。再或者,就是它是被凶手带来的,存在暴露身份信息的可能。如果杀人后特意将石头带走,反而非常奇怪。”     “要么人不是被石头杀的,要么是凶手怕在石头上留下指纹。”张璇衡细细思量了一番,进而接着说道:“石头这东西,一般留不下指纹的。这个常识……不,犯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