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张。
即便在现代,类似情况的事也一直在发生。
而且比举的例子可怕多了。
比如……
一对双胞胎兄弟{或姐妹},便可以在有相同打扮的情况下由一人出外实施凶杀。做完这一切,就可以回家,在警察找上门后安然无恙。
只要不被当场抓获就没事。回家前被抓,都没什么问题。
当场被抓个现行的话,神仙都保不了你。肯定就凉凉,不用多说。
两人只需互相指责声称是对方犯的案、自己并不知情,那么就可以形成让警察无比头大的局面。
那就是……不能确定凶手是谁,只好根据疑罪从无原则,认为两人都没有犯案,将双胞胎统统释放。
即便明知道人是他们中的一个杀的,但两人都说对方是凶手,就无从下手。
总不能没有证据就抓走其中一个。这样是违法的,凡事都讲求证据。抓到的人必须是行凶的那个,然后再挖出证据,把另一个作为同伙抓获。
当然,也更不能同时抓走两人了。
简单粗暴的执法,是要不得的。尤其在两者都声称自己对另一人的犯罪行为不知情的情况下,更是会造成殃及无辜的嫌疑。
……虽然大家都知道他们中一个杀了人,一个是包庇犯罪混淆视听的同伙,但也没有什么很好的办法处理此类事项。
最可气的是,双胞胎有可能这么明目张胆的连续犯案数起,都无法被起诉。
历史上出现过好多次此类事件了。它一直在法律的盲区里,且这么多年来,没人能提出好方法解决。
有些双胞胎,dna和指纹都相同、相近到检测不出区别。生物刑侦手段拿他们一点办法都没有。
这些双胞胎犯案的例子里,基本都是这种“免疫侦测”体质的双胞胎在行动。
这让他们可以得意到不戴手套作案,丝毫不畏惧留下指纹。
就是在你眼皮子底下杀人了,你能怎么样吧!——几乎就是在向警方做这种挑衅。
然而疑罪从无的原则是肯定不能改的。法治精神使然。
就算你明知道他们在联手犯案,没有证据就是没有证据。
所以很气,但是没办法。有些双胞胎凶手就这么一辈子逍遥法外、命案累累,从未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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