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我拿出装有纽扣和毛发的塑料袋,让张帆取了一根毛发去实验室做化验。他看了看纽扣,和我的第一反应一样,好奇谁会穿着高档成衣爬狗洞。
来到警局,离11点还差一刻钟,值班人员还没完成交班。
顶着假冒的身份来到警局,心里毕竟还是有点压力。若是警局工作人员足够细致,去查阅张帆助理的护照等注册信息,就有可能发现相貌的不一致。
来到前台值班室,值班警员是个50多岁的老警察,头顶地中海,脚踏人字拖,一看就不是那种爱岗敬业的好同志,我心里的担心放下了一半。
我们向他出示了律师证,说明来意后,他表现出不耐烦的情绪,显然这会影响他的换班。但此案事关重大,他也不敢怠慢,只好拿出注册表格让我们填写,自己则拿着注册证件、委托协议等资料去复印。
经历了忐忑的十几分钟,注册备案顺利办妥。值班警员从资料室取出一个文件夹,登记签收后,我们终于拿到了奥多姆的卷宗资料。
奥多姆,生于1983年,身高174公分,体重83公斤,刚果裔英国人,父母因避难来到欧洲,曾辗转土耳其、德国,最后定居于苏格兰。奥多姆2001年入读爱丁堡大学生物系,因破坏实验器材和殴打教职人员,于2003年被开除学籍,肄业后曾先后在食品工厂、公交公司、垃圾站、超市工作,被捕前是市中心sainsbury超市的一名收银员。不良嗜好栏里写着,酗酒成瘾。
打开物证资料册,第一页是血衣,从嫌疑人衣柜中搜到一件运动卫衣,在衣服胸口部位发现疑似血迹,经检验,与霍森教授血液成分一致。下方有几张照片,包括衣柜搜查照、血衣展示照等。
第二页是超市收银条,购买物品为刀具,售价16.99磅,付款时间为2011年5月18日。下方照片包括嫌疑人购买刀具的视频监控截图、从受害人胸口取下的匕首照。
第三页是案发现场监控视频截图,分别是案发现场附近的武德路探头和高地街探头,嫌疑人出现在探头下的时间分别为5月20日晚上10点34分和21日凌晨零点5分,与我调查的结果一致。
刚看了前几页,我就不由的一声叹息,这真是铁证如山啊。
“张帆,如果这个案子你能翻过来,你将成为西方世界华人律师的佼佼者。”我低着头,一边翻资料一边说道。
“你这话怎么听着那么瘆人,言下之意就是我们胜诉希望渺茫啰。”
我点点头,继续翻看材料,后面几页是法医尸检报告、目击者笔录和嫌疑人口供。在目击者笔录中,我找到了吉米的问询记录。当警方询问他是否在案发当晚见过嫌疑人时,他的回答一开始是不确定,后经仔细回忆,给出了模糊的答案,好像见过。这样看起来,警方这份笔录是可信的。
关于奥多姆与教授的个人矛盾,警方采纳了三位当事人的证词,分别是当年担任霍森教授助教,现任生物系教务中心副主任的格尔林先生,奥多姆的同学丽萨,以及他在公交公司的同事福林。
格尔林先生表示,奥多姆的成绩比较糟糕,多门课程重修或补考,且上课经常无 你现在所看的金鱼眼 第四十五章 口供只有小半章,要看完整版本请百度搜:() 进去后再搜:金鱼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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