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这绝对是我最胆战心惊的一件事了。
太尼玛害怕了。
以前,我最多是背着一具尸体出去的,可这次却是背着俩。
以前,多少也有人知道这些事,跟我一起踏着夜色出去,可这次却只有我一个人扛着。
作为以前是经历过灵异事件的我来说,深刻地知道,很可能这两个人魂魄不,准确地说,是金丝眼镜男的魂魄,还在。
这个李宏烨的魂魄,之前已经被珂珂的厉鬼给打死了。
照这么说来,我接下来兴许就碰到金丝眼镜男的魂魄咯?
不,希望碰不上吧。
我宁愿自我安慰说,我自己是一个无神论者,赶紧把他们的尸体给处理掉。
我原本想着,把这两具尸体,扔到高速公路旁边的水坑吧。
之前好几次,都是把尸体扔到这里的。
可是,走着走着,我忽然想到,之前就是把李宏烨给扔到这里,但是转过头,就看到王童背着他回来了啊。
所以说,不能再扔到水坑这里了,会被发现的。
虽然意识到了这点,但我还是来到了郊区水坑边。
因为,除了这个地方,我实在想不到还有其他什么地方,适合掩藏这两具尸体了。
或者,就算可以隐藏,也不如这里放心。
犹豫了好大会,我最终决定,就放在旁边吧。
这水坑旁边的土地,都是松软的,即使没有工具,也能抛出一个大坑过来。
我把尸体放在旁边,自己则趴下来,开始在这挖着。
徒手挖啊!
尼玛,幸亏最近没剪指甲,挖起来不是那么费劲。
但是,要挖一个把俩人都盖进去的坑,这可绝对不算小啊。
我挖了足足有一个多小时的模样。
其实这时候已经能把两个人都给掩藏住了,但思来想去,决定还是挖得深一点。
至少深点不会被这么发现,而且心里也舒畅一些。
就继续挖了一个小时。
差不多可以了,就把俩人连带着麻袋,直接扔了进去,又用一个小时,把它们给埋葬在了下面。
哎,这也算是给你们一个坟墓,一个安息的地方了。
我心里是这样想着,退后几步,磕了几个头,转身回去了。
回去的路上,我所用的时间,比去的时候足足多了两个小时。
按理说,来时背着两个一百多斤的东西,应该慢点的啊,可这倒反过来了,变成去的时候重了。
真正重的,是我的内心。
在这回去的路上,我思索了很多很多,关于最近半年来,我作为房东,所经历的事情。
这半年,对我实在是意义重大。
相对于以前在南方工厂干电焊时,那种辛苦劳累,此时此刻作为房东的惬意与安稳,远比当时舒爽太多了。
如果让我选择的话,我更愿意相信,作为房东是最舒服的工作,没有之一。
但是,不知为何,我总觉得这种好日子要到头了似的。
好像,当这组房客结束,我也要跟着结束了似的。
不不不,我不能这样想。
在我的出租屋里,林莉还在椅子上等着我呢。
我发现,虽然我最近变得禽兽一些了,但打心里,我还是希望找个好姑娘,度过余生的。
就像林莉这种就行。
走着走着,恍然间,我多希望我才是金丝眼镜男那种类型的男人,该多好啊。
这就好像,当一个人喜欢一个女孩,但发现女孩喜欢的并不是他这种类型的男人但因为这男人太喜欢这女人了,所以希望改变自己。
可是我知道,我是无论如何,也改变不成金丝眼镜男那种的。
打出生起,就不是这种人。
所以,我只能强制性地,要求林莉喜欢我,哪怕她不愿意,我也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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