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周末, 毛毛就会一道被接到阿弥家里。
现在的毛毛已经有四个多月大了,比起当初一团球的状态不仅大了不少,也重了不少。不过这并不影响温和撸它的心情。
自打毛毛出现后, 温和就很少再用到尺子了, 她大概是巴不得再生出两只手来摸毛毛。
况且阿弥现在在学习上进步得很快,已经能够慢速摸读五年字的基本生字词,也能够写些简短的作文。
可以进行基本的摸读和拼写后, 温和便会按着学校里的课本内容给阿弥布置作业。
今天要求写一篇两百字左右的作文。字数听起来虽然不多,可是对于阿弥却是件要命的事情, 经过一下午艰难困苦的奋斗她总算是凑满了两百来个字。
“温老师,我写好了。”阿弥站起来,轻轻唤了声毛毛。
毛毛的虽然周末都在家里, 可白天的时候阿弥没多少机会能与它亲近。今天之所以能稍稍早些写完作文,大概也是因为作文题目比较简单。
我的——要求描写人物。
温和正看着窗外出神, 注意到毛毛打算逃跑。她噢了声, 伸手摁住划着脚丫子想从桌上跳下去的毛毛,另一只手直直抽过阿弥面前写字板横过来, 低头去看。
我的知秋。
看到题目,温和斜睨了眼阿弥。这会阿弥正揪着毛毛的尾巴,试图把它从魔爪里拯救出来。
同一时刻, 温和松手将被撸得发虚的毛毛放开,拿起来阿弥的写字本, 顺带把原本滑落到鼻尖的无框眼镜往上推了推, 狭长的眼睛微眯。
我最喜欢的人就是知秋了。
知秋个子高高的, 力气很大,每次都能把睡着了我抱起来。下次她再抱我的时候,我不要再睡着,或者是醉酒了。
知秋是一名医生,每天都很忙碌,有时候晚上也要上班不能休息。我真希望她以后可以不要当医生。
知秋说,眼睛好了就可以像别人那样赚钱。
我想等我眼睛能看见以后,我就和小祝合伙卖炸鸡,也可以赚钱,还可以让知秋来店里上班,这样我们就可以天天都在一起了。
字数不达标。这是温和看完后的第一反应,第二反应就是——炸鸡店?第应便是——醉酒?抱?
真怕这孩子有文化以后,天天把作文当情书写。那学校里的老师会怎么看待她这个家庭教师,什么教学水平。
温和再次把手里的作文看了一遍后,冷漠开口:“以后作文里不要写知秋。”
“啊,写得不好吗?”阿弥这会坐在椅子上,手里抱着已然被温和得有些疲软的毛毛。她最喜欢写知秋了的。
上次还交了一篇作文给语文老师,写的是我最想做的事情还没有批改下来。
要是不能写的话,老师会不会批评她写得不好呢。
“嗯,你可以试着写写别人。”温和并不大喜欢说太长的句子,她冷漠而简短道:“你可以写我。”
“还有。”温和站起来,将头发理顺准备着收工下课事宜,虽然觉得和课程没多大关系,仍是觉得有必要教育下这个傻孩子:“知秋当医生不是为了赚钱。”
阿弥有些不解,大家上班不都是为了赚钱吗?她抱着毛毛站起来,冲着温和在的地方歪了歪头。
“她只是喜欢。”这是她的人生理想啊,怎么会放弃呢。温和拎着包迈着步子往楼下走着:“所以你希望知秋不要做她喜欢的事情吗?”
阿弥似懂非懂,大概理解到,当医生是件对知秋而言比较重要的事情了。
每到周末范小祝就忐忑不已,比完成不了作业的学生更惶恐。
惶恐的范小祝现在已然坐在小车车里握着方向盘,等着冷漠脸的温老师坐进来。
这是她第三次接送温老师回家。
自打温和把车子丢在她家后,她就莫名奇妙的成了周末司机,每次都送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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