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75.不过是客套(第1/3页)  我打不过她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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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弥有想过自己去租房子的。     她去找过千欢。     长勺街拆了以后, 千欢就去商场那边的地铁口摆烤摊了,人很多。     在学校里最大的收获大概就是学会了怎么样坐地铁,阿弥挤在人群中时一本满足, 终于不会有人因为她是瞎子而总在四下悄悄好奇地议论她。     地铁口人很多, 阿弥得扶着扶手才能平稳走动在匆匆忙忙的人群中。     生意很好,千欢很忙。     大家都用手机拿出来对着一个奇怪的图案扫一下,再给千欢看一眼就算付过了钱, 阿弥至今仍然不大理解这是什么原理,只觉得神奇。     “你落后了, 现在大家做什么事情都用手机。”千欢一刻不停地往一把鱿鱼上刷着辣椒油:“你不是有手机吗?还是那么好的手机,多玩玩就会了。”     两个还没有烤摊高的小孩子走过来,踮脚指了指一边的火腿要了三根, 然后用手机付了钱,拎着火腿向在不远处等候的大人走去。     千欢瞥了眼阿弥:“看到没有, 小朋友都会的事情。”     “诺, 现在大家找房子也是在手机上的。”千欢说:“谁还会像在长勺街那样,到处贴些小广告。”     “你现在反正有那么多钱, 想住啥样的网上都找得到。”千欢接过阿弥的手机,滑了几下,她本意是想帮阿弥随便找个租房的app, 可是手机用起来和她自己的完全不同。     阿弥手机是锁定了读屏模式的,反应很慢, 要等读完才能进行操作。     千欢本来就忙得焦头烂耳, 遇到这种情况怔了下, 随即把手机塞回阿弥手里:“你现在都看得见了,怎么还用这个。”     忙完一波后,千欢用她的手机翻出租房网站,递给阿弥看:“这里大把的房子,租个单身公寓或者两房什么的也可以。”     阿弥僵硬地滑动着千欢的手机,头有些晕乎乎的。     千欢大概也没想起来,阿弥二年级前学的字早就忘记得差不多了,黑纸白字的东西,她只认得自个的名字,还有就是叶知秋三个字。盲文她也只有摸读的本事。     手机上的字对于阿弥来说,不过就是各种复杂的横竖撇捺。     真是没用呢。     什么也不会。     以前这一切都可以甩用失明当借口,久而久之,阿弥以为眼睛看得见后,就会有用了。     其实没有呢。     知秋很忙,每天要忙工作,还总要想着她的事情,知秋每次来都总是忙着给阿弥安排复诊的事情,不然就是拿来合同书,告诉阿弥关于拆迁补偿款的事情,或者就是操心阿弥要去哪里住的问题。     阿弥叹了口气,看着扒在椅子边,靠后腿直立的毛毛。     要是有用的话,怎么什么也做不了,每天都只能一直等着知秋来帮她做安排。     “要不要去知秋家里住呢。”     去知秋家住多好啊,可以每天睡在一起,每天眼睛对着眼睛,和好看的知秋说早安,晚安,不管还是白天黑夜都不会觉得孤单。     阿弥否定地摇了摇头。     她在黑暗中生活了好几年的人,对声音敏感,对别人语气里的同情,讨厌和抵触总能轻易分辨出来。所以才喜欢知秋啊,知秋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饱含温暖,同时真诚。     当然也有不真诚的时候,比如问她关于胸脯的问题时,她语气就轻飘飘的,吱吱唔唔的。     不过她那种无可奈何的样子,阿弥也觉得喜欢。因为仍旧是带着善意的,不计较的,带着令人心安的包容。     知秋的妈妈说话也很温和,可阿弥能感觉到,林阿姨并不喜欢她。     “你真是疯了。”这是林岚的态度。     尽管有作过周全的思量,叶知秋仍旧觉得让阿弥住进家里这件事情多少还是有些冲动成份。她应该先征询父母亲的意见再和阿弥商量的。     父亲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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