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就是些表达两人对彼此的关切和依恋,有些话说得过于煽情和肉麻,写得跟谈恋爱似的。连程小灵的哥哥都开玩笑说,妹妹写起情话来,简直要甩他好几条街。
除了能够证实这两个姑娘感情好得有些蹊跷之外,这些信件没起到什么作用。
赵应同把信放在一边,转了转由于长时间低头看信而变得酸疼的脖子,走到梳妆台前,仔细看了一下上面的摆设。一张照片引起了他的关注。
照片贴在镜子的右下角,是一位女子的半身像。
该女子梳着披肩长发,头上夹着一朵小花,穿了件宽松的衬衫,脖子上系着丝巾。模样十分漂亮,五官的搭配已经到了极为臻美的地步,配上瓜子脸,从照片上就能想见出这女子定是像仙女般貌美如花。
“这照片里的姑娘是——”赵应同将探寻的目光落在程小灵的大哥身上。
他走过来告诉赵应同,照片里的女子正是孟玉,而摆在旁边相框里的一副照片是他妹妹最近照的。赵应同拿在手中看了看,确实端庄淑女。
他要走了两个人的照片,走出程家,直接到孟玉工作的百货商店询问。
据经理介绍,孟玉在店里工作多年,对待工作十分热情,没有不良举动。前不久确实突然就消失了。这也令他和其他同事倍感疑惑。
赵应同又问起程小灵,其中一位同在一个柜台做服务员的同事说,程小灵时常来找孟玉,她们是很好的朋友。有趣的是,正是因为程小灵喜欢胭脂水粉这些东西,常来关顾,一来二去,才与孟玉成了好友。
据同事介绍,孟玉家在外地,多年前独自来江城谋生,家境贫苦。为生活所迫,在休息时,还会接其他工作。
这样看,孟玉和程小灵来自不同的生活环境,能成为挚友,实属难得。
赵应同和小周又来到孟玉所租住的公寓。孟玉的室友正巧在家,接待了他们。
“我搬进来不久,平时也很少在家,对她不是很了解。但她十分友善,相处起来很舒服。我问过她家在哪儿,她说她没有家。至于她为什么走了,我不知道。我晚上回来后就发现她的东西都不见了。桌上留了张字条,说是她没带走的东西都留给我,去了哪里也没说。”
“具体是哪一天走的?”
“月初,头天晚上下了场大雨,把我的鞋子都给浇坏了。”
“你见过程小灵吗?”赵应同问道。
室友表示她没有听过,也没见过叫程小灵的人。
“凭你的感觉,这位姑娘,你觉得孟玉会因为什么原因突然离开呢?会不会是和男朋友走了?”
室友拿起梳子在头发上梳了梳,抬眼瞧着两位警察,笑道:“她有没有男朋友,我不清楚啊。也许有吧。我不上夜班的时候,偶尔见她会在晚上出门,每次都精心打扮一番。我问她是不是去见男人,她说是去舞厅工作。”
小周正在做记录,忽然抬头问道:“哪个舞厅?”
“她只说是个私人舞厅,没什么名气,赚些钱罢了。”
赵应同有些犯困,在屋里来回踱步,好让自己清醒一些。
“不过,依我看,她根本不是去什么舞厅。”室友抬起丹凤眼,放下手中的腮红粉盒,不紧不慢地说道:“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像她这样一个人在外面拼命活着的女人,没有什么比钱更重要,都是为了更好地活,有些事儿,我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全当不知道。”
赵应同眼睛一亮,激动得浑身上下的细胞都活跃起来。这位室友冒出的话,看似轻描淡写,实则是浓墨重彩的关键所在。赵应同仿佛在黑暗中看见火光,心中暗自叫好。
“那依你看,在漆黑的夜晚,她独自一人,去了什么地方?”
室友面无表情地伸出一只手,对赵应同说:“如果有奖励,我就说。”
哈!赵应同双手背在身后,不太高兴地盯着这位狡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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