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这样一个马贼能抗衡的,自来到胜州故地后,他虽然过得痛快,但毕竟也是餐风露宿,辛苦异常。
佑追上李彝景并将他击败之事万山红已经知晓了,看样子佑是要在草原长期待下来了,这样一来他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他最近几天也在思考自己的前途,最后打定了主意。
他打算劝说张傲曹搬到中堡,而自己把胜州城占下来,等着李晟基来接收,自己和李晟基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将来把一所城池献给他也算大功一件吧,如果李晟基不同意,他就举城投降契丹,听说东胜州那边正缺人口,契丹国新任命的刺史还是一位汉人,估计接纳自己的可能性很大。
不过他也有些不好意思跟张傲曹说,毕竟是自己的把兄弟,人家在此城还经营了多年,最后他还是打定主意,直接说就是了,草原上以实力为尊,张傲曹如果识相的话就不会不明白这一点。
为了和张傲曹说这件事情,他专门在城里唯一的一家饭馆请他。
“大哥,您这是何意?是不是我家的饭菜不合您的胃口?”,话说张傲曹甫一接到万山红的通知还有些诧异,这几天万山红带着几个亲信就住在他家里,不过他也不敢违逆万山红的面子,还是按时前来赴宴。
“非也,只不过在你家叨扰久了,想回请一顿而已”,万山红笑着说道,他姓万,单名一个山字,不过由于长着一颗硕大的脑袋,面皮呈暗红色,加上右耳朵下面还长着一个红色的肉瘤,江湖中都叫他万山红,久而久之,随着万山红的名头越来越响亮,他的真名反而不为旁人所知了。
张傲曹却有几分不信,不过既然来了,就客随主便,静等万山红开口。
“兄弟,为兄有一件难事想请教你”,几杯酒下肚之后,万山红的面皮更红了,配着他那一蓬威猛的络腮胡子,令人望而生畏。
“兄长的事就是小弟的事,小弟洗耳恭听”,正戏来了,不过张傲曹也不得不摆足姿态。
万山红看了他一眼便笑着说:“为兄这几年东奔西跑,着实有些厌倦了,想找个地方安顿下来,你看何处合适啊?”
张傲曹一听心里大惊,瞬间便明白了万山红打的注意,不过他能在这边僻之城生存下来,还掌握着几千人的生死安危,也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口里却说道:“好事!大哥,您早就该这样的,这样吧,大哥人多就住在这胜州城,小弟拾掇几日后便去中堡城,以后兄弟二人守望相助,岂不快哉!”
听了这话,万山红不禁有些愧疚,想不到自己这“义弟”如此识做,半响才讪讪地说道:“那就委屈兄弟了,本来我准备着去中堡的,可惜手下的兄弟实在太多了,伸展不开,只好委屈贤弟了”
“那里那里,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正好今天是愚弟的四十贱辰,今晚我在城东校场杀一百只羊,大哥让兄弟们都过来,正好前几日大哥您送过来的一百坛好酒还没开封,咱兄弟一起喝酒吃肉,也算为小弟过了这个生日,您看如何?”
万山红一听,今天就是他的生辰,自己却忘记了,就更是惭愧了。
“一定,一定,到时候不醉不归!”
晚上,在胜州城以前的大校场,一溜摆开了十口大锅,里面正炖着大块的牛肉,不远处还有上百只烤架,整只整只杀好了在上面烤着,油滋滋的香味老远都闻得到。
万山红依约来了,手下八百人来了七百,还有一百护卫着万山红等几个头目的家属没来。
“大哥!”,远远见到万山红来了,早已恭候多时的张傲曹赶紧跑过去牵住了他的马匹,万山红见了也不敢托大,下了马握住张傲曹的手,指着另外一匹通体紫红的大马说:“贤弟,做大哥的真有些惭愧,你的生辰做兄长的竟忘记了,这匹马是我从灵州得来的,马上还有金佛一尊,我掂量过了,五十两是有的,权做贺礼”
张傲曹见了,摸着那匹马和那金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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