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周日。
洛杉矶警署接到了一个不记名的报警电话,对方自称是约翰?多伊!内容则是带着得意的语气宣称自己又干了一票!
重案组下发的通缉令让接到电话的警察迅速意识到了对方的身份,立刻上报。
同一时间,也有人报案说发生了一起凶杀案。
这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易云凡立即带着人赶往了案发现场。
案发现场还是一间公寓,不过比起之前几个死者的房子可要高档豪华多了,因为这一次的死者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女模特。
这位女模特死在了自己的床上,而不出意外的,床头的墙上同样写着一个触目惊心的单词——骄傲!
显然,约翰?多伊给她安排的罪行是七宗罪里的骄傲之罪。
易云凡进来后先是查看了一遍现场,然后向鉴证科的人问道:“怎么样,有什么发现吗?”
对方回答道:“初步判断,死者的死亡时间不超过18个小时,死因是服食了大量的安眠药。”接着走到尸体旁边,俯下身指着她的双手,“你来看,凶手用胶水将安眠药瓶粘在了死者的左手中,而在右手则粘着一部手机。”顿了顿,声音逐渐低沉下来,“同时她的脸皮被人一片片的切下,然后包裹起来。”
易云凡立即明白了他的意思,沉默了片刻,然后看着床上那具原本风华正茂如今却香消玉殒的尸体,还有其脸上缠着的沁血纱布,缓缓说道:“用电话呼救就能活下来,但是毁容的事就会公诸于众”说到这停顿了一下,深深地吸了口气,声音中透着沉重,“或者用安眠药自我了断,解除痛苦两个都是绝望的选择,约翰?多伊”他的眼眸深处泛起了一丝令人心悸的煞气。
“妈的,混蛋!”旁边的大卫?密尔斯闻言同样怒不可遏,紧紧握住了拳头,“不可原谅的疯子!”
鉴证科的人脸色也是非常难看,他虽然见惯了凶杀案,这起案子论及血腥程度完排不上号,但其中对于精神和人性的摧残与拷问却是让人不寒而栗,随即讷讷地补充了一句:“他还切掉了她的鼻子”
“这样可以方便划掉她的脸!”易云凡的声音平静中透着彻骨的冰冷。
走出案发公寓,易云凡两人正准备回去警署,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
“喂,我是兰迪”听着对方的话,易云凡先是转头瞥了旁边的大卫?密尔斯一眼,然后点头应道,“嗯,好,那我现在就过来。”
挂断电话,大卫?密尔斯好奇地问道:“是谁打来的?”
“一个朋友。”易云凡停顿了一下,接着一边回答了一句,一边走到街边招手叫了一辆计程车,坐上去后探出头道:“大卫,你先回警署吧,我有点事要办。”
“好吧。”大卫?密尔斯也没多问,径自开车离开。
回到警局,正巧在门口碰到威廉?沙摩塞匆匆走来,当即招呼道:“嗨,威廉!”
“大卫!”威廉?沙摩塞眼睛一亮,问道,“情况怎么样?兰迪呢?”
“他有点事先走了。”大卫?密尔斯解释了一句,旋即脸色阴了下来,从牙缝里吐出了两个字,“骄傲!”
威廉?沙摩塞沉默了片刻,心情有些压抑:“不能再让约翰?多伊继续逍遥法外了,不然”
“就至少还会再死两个人!”大卫?密尔斯语气沉重地接口道。
威廉?沙摩塞拍了拍他的肩膀。
两人边说边走,穿过了大堂,刚刚迈上楼梯,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呼喊:“警官!”
转过头,就见一个男人正站在大堂里,脸上带着一丝莫名的微笑,静静地看着他们,令人侧目的是,他的胸前沾满了一大片触目惊心的血渍!
“约翰?多伊!!!”见到这张熟悉又陌生的面孔,大卫?密尔斯和威廉?沙摩塞顿时齐齐色变,一声惊怒的爆喝脱口而出。
大卫?密尔斯想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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