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是一路飙升,在很短的时间内,便在一条街上打响了名气。
这时候,他原先大酒店的老板便起了心思,要把这小店给买下来。
当时出的价钱,是一百万,要知道,在八十年代,一百万港币,那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普通人恐怕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但宋里仁看都没有看,便回绝了,态度之坚决,让所有人都给了他一个白痴的称号。
但宋里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表明了自己不是个白痴,而是一个生意天才,他的饭店还没有扩张,便开了分店,地址选在一个很清冷的地方。
这种行为,所有人都不看好,包括他最好的朋友,都说那里太过冷清,根本没有人气。
但宋里仁用了一年时间等待,他选的地方,八十年代初开始建设,中期时,已经是初具规模,颇有几分繁华都市的样子。
而宋里仁选择的地方,不偏不倚,正好在这开发区的中心处。
只是一年,这里的房价成百上千倍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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