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等等我。”
长生老胳膊老腿的,哪里跑得过庞涓这样半大小子。这个年纪的半大小子,是精力最旺盛的时候,就算是累个半死,睡上一觉,立马生龙活虎。
老头没有回头,眼神的余光中都透露着些许的不满。
可庞涓对此毫不在乎,他虽然不敢和王诩一样直呼长生其名,可对于长生,他哪怕没有一丝一毫的敬意,反而有种莫名其妙的敌意。家道中落的小贵族出身,还是子边远地区的小城邑里的小门小户,处处透着小家子气的冷漠。总觉得家里头的仆人偷盗者他家里原本就不充裕的食物,欺瞒他这个主人。加上庞涓又是在异常敏感的年纪,脆弱的如同是冬日里的冰凌,挂在床沿上剔透,却谁也不知道会什么时候再看到就是碎裂一地的场面。
长生也不管庞涓的小心思,他原本是想着一个人去边子白家里,然后将王诩回家的事告诉公孙鞅。
还有就是芸娘,让她最好今晚上就回家。要不然王诩晚上还要怄气,谁能想得到,王诩的脾气在遇到了边子白之后竟然坏了很多。
穿过内城之后,需要穿过一个不大的坊市,不过坊市内售卖的货物却很高级,也是内城唯一的一个坊市,样式精美的青铜装饰品,甚至还有金器和银器的店铺,当然最让人痴迷的这里是帝丘城内,乃至整个中原地区最大的绸缎方式。
卫国本来就有很大规模的丝织业,出产的绸缎延续了上千年的辉煌,一直到汉代之后,蜀地的丝织业发展迅猛,才渐渐的没落了下去。到两宋之后,南方的丝织业崛起,让中原出产的丝绸彻底没了销路。
可惜不是白天,要是天气好的时候,绸缎店的伙计,会将绸缎拿出来,放在太阳下,那种柔和的光色,如同洒落的金银一样,让人欲罢不能。这也是绸缎店招揽顾客的重要手段。不同于贵族自己家用的绸缎,坊市的主要顾客是商队,所以规模更大,反而品种不会太多。
但这也足以让乡下小子庞涓张着嘴连大气都不敢喘了。
挨着坊市的是一个燕语莺声的场所,长生目不斜视的走在前头,反而庞涓的眼神中流露出一种少年该有的羞涩,他似乎在懂与不懂之间徘徊。女闾,这也是帝丘城内最大的消金窟,是红粉骷髅的所在。突然,长生开口道:“你要是敢在这地方靡费财物,乃翁将你一双腿都打断了。”
说完,长生还恶狠狠地回头瞪了一眼庞涓,后者紧张地往后退了两步。
就像是食草动物,吃出了食肉动物的破坏力,几十年阅历的积累,足够让庞涓这个小屁孩吃一壶的了。就庞涓这种小心思,瞒不住王诩,也同样瞒不住长生。当然,王诩可以忽视庞涓性格上的缺点,但是长生不必如此。
这是警告,同时也是让对方清楚自己的地位。
真别把自己当成主子了。
庞涓惊恐的盯着长生,小心翼翼的用眼神的余光观察左右,想跑,又不敢跑的样子。对方的眼神告诉他,很危险。可是很快,他就不记得这些虚头巴脑的事了。就见长生咧嘴一笑,低头看到了庞涓的脚上,一双贵族根本就不会去穿的粗麻的履,轻蔑地说道:“我倒是忘了,你也没有这份闲钱。”
傲慢的老仆,仿佛不可一世的眼神。长生用眼神的余光看到了庞涓握紧的拳头,这小子生气了,就像是一个老小孩,逗着滩涂上一只躲无可躲的螃蟹,好在庞涓还知道一点新来乍到,需要低调,没敢发飙出来。就算是他发飙也没用,别看长生不过是一个仆人的身份,可他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楚悼王薨毙之后,众封君诛杀吴起,王尸被戮的惊险场面,长生也经历过。吓唬一个毛孩子而已,一点心理压力都没有。至于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等到庞涓发迹之后,估计他早就入土为安了,他怕个啥?
至于为什么王长生对庞涓左右看不顺眼,这当然好理解了。
老王家血统尊贵,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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