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就她一个人,看起来越是那么的优雅,整个歌声从她的嘴里飘出,程晔面带微笑的看着这个女人。
并不是因为她特别特别的美,比起自己见过的那些女人并不算什么,但是整个氛围看起来就令人感觉十分的舒服。
将人带入一种十分舒服的美里面,轻松愉快,让人想要手舞足蹈,就算面前是一个自己完全不认识的女人。
这整个也是一种轻松愉快的感觉,大概这就是民族音乐的美吧,令人有那么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感觉。
歌声停下了,只见那个女子面带微笑的看着程晔,明眸皓齿,脸上一丝温婉的微笑缓缓开口道:“你好,买鼓吗?”
程晔突然反应过来了,他愣了下有些羞怯的挠了挠自己的头,笑道:“我是被这歌声,鼓声吸引来的。”
该女子又回应了程晔一个微笑。程晔的竟有些害羞。
程晔顿了顿,继续说道:“不过我会弹吉他,我学吉他很多年了。”该女子继续是一个微笑看着程晔说道:“可是,我这里没有吉他呀,你有吉他吗?”
程晔连忙点点头,看着这女子略显激动的说道:“我带了,我是在这里旅游的,明天您可还在这里?”
这女子看着程晔眨了眨眼睛,温吞的说出了一句好。
程晔笑了笑转身走出这里,再次走在这喧闹的大街上。程晔的内心竟是满足的,自己已经好久没有弹吉他了,自己最喜欢的乐器,也是自己最感兴趣的乐器。
毕竟自己喜欢的事,做起来是不会觉得累的。程晔跟着自己的记忆走回了酒店,这一路的各种有意思的事对他来说好像都并没有什么诱惑力了。
程晔回到宾馆打开吉他袋子把自己的吉他抱了出来轻轻拨动琴弦,音好像不对,程晔想起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弹奏它了。
程晔打开自己的手机app调音软件一根弦一根弦的调音就算是这简单的调音,程晔也依然觉得有意思。
自己一个高兴说不定就在这座城市定居了,过去自己所在意的一切,在这里好像都没那么在意了。
也或许,这就是旅行的意义吧,程晔深深的爱着这种感觉,程晔根据自己的记忆弹了一首《毒药》,边弹边唱。
可惜,这里就自己一个人,没有人欣赏这优美的弹唱。程晔十分的想和鼓行老板娘合奏一曲,右手拿起手机看了一眼时间,已经十一点多了。
这鼓行,也怕是要打烊了,程晔还是很开心,他决定明天定要醒来就背着自己的吉他去鼓行。
就在程晔正激动的时候,霸玄的声音突然从脑袋里传来:“我看你是激动疯了,那是人吗?这样你都没看出来,去找死?”
程晔在此时才意识到自己不是一个人来到这座城市,还有一个人,不,应该说,是一个鬼。
霸玄的话就像一记重锤敲在了程晔的心里,程晔仔细回忆着见到鼓行老板娘的片段,好像,的确是没有人气。
也不知道是自己太激动的原因,还是什么,自己真的没有看出来这么个优雅的女人竟然是个鬼。
霸玄的声音再次响起:“这么久你又不是见少了。这些个鬼啊各种各类的都有,在阳间借楼的酒楼你就应该看出来的。”
霸玄的声音再次响起,程晔敲了下自己的脑袋。自己大概是太放松了,是人是鬼都没看出来。
但是这世间,就算是鬼不也分三六九等,程晔并不害怕她,并不抗拒对她的尊重,他心里认为,一个能够懂得民谣,懂得音乐的鬼应该不会是厉鬼那般的疯鬼。
程晔并不打算放弃合奏的念头,何况,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算她是鬼,程晔也不怕。这次,他相信自己的直觉。
因为同样都是懂音乐,懂民谣的人。
第二天晚上的时候,程晔如约而至,他背着自己四十寸的吉他,走着这阿木都的石板路来到了这店门口,今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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