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2.化妆(第1/3页)  我推论女主喜欢我[穿书]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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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时候好好回忆一下《风雪赠我》了。     这是一部现代都市题材的推理小说,女主角叫宋暮雪,以律师身份登场,随着剧情发展,升级为检察官。十七岁那年,父母因车祸去世,留下宋暮雪独自面对高考。宋暮雪性格坚韧,在这种情况下竟然还是考上了国大。     宋暮雪的父母是天下顶顶的好人,开了家私立孤儿院,收养了许多孤儿。男主角郑风林就是其中之一,三岁被收养,双亲线索全无。因着这层关系,男女主之间也算是青梅竹马。郑风林成年之后上了警校,成为刑警。与宋暮雪配合着侦破了许多案件。两人登对又默契,危难之时都能给予彼此最大的信任和支持。     而寇霜呢?一个不折不扣的恶毒女配,又蠢又坏,除了一张漂亮脸蛋外,一无是处。因为暗恋郑风林,她数次给男女主下绊子制造误会,但都没有成功。     小说是从宋暮雪海外留学归来开始的,根据寇霜推测,应该是二十四五岁。     可看当下情景,“体测”“院系晚会”难道穿越到书的时间线之前了?     那就是《风雪赠我》的前传?     寇霜仔细回忆,这本书对寇霜的刻画不多,她只能记起自己是宋暮雪父母挚友的女儿,从小养尊处优,任性刁蛮。好在画一手好画,靠着艺术加分也挤进了国大,大学期间曾经在某一线杂志做插画,毕业之后进了某著名画廊工作。     就这些简单的信息,还是寇霜特别关注才会注意到的——因为同名。     就人生经历来说寇霜也算得上女神一个,行为举止也落落大方。可偏偏在感情上刁蛮任性,就是要吊在郑风林这根有主名草身上,活生生把自己作成了恶毒女配。     寇霜本身条件没有书里的那个“寇霜”好,有时候会因为名字的关系为对方鸣不平:你做什么非要喜欢郑风林,去爱别的人不是很好吗?     片刻之后又很快理解:这毕竟是小说,作者需要女配来衬托女主,寇霜自己也没有办法控制。     但现在,“寇霜”能够自己决定了。     寇霜振作起来,决定做这个身份应该做的事情。     其实在寇霜心底,并不相信穿书这回事。要么自己活在梦里,要么就是出现在自己面前的“宋暮雪”和“寇德钦”联合起来骗人,正如《楚门的世界》一样。     ——可是自己有什么值得被骗的呢?     寇霜将疑惑抛诸脑后,对宋暮雪温和友好地笑了一下,说:“谢谢你送我来医院哦不,医务室。不好意思,我刚刚有点不清醒,现在脑袋还在疼。”     寇霜语气很平静,接着就看到宋暮雪眯起眼睛,像是有些迷惑的样子。     寇霜愈加真诚地看着她,道:“还有,我没有看不惯你。我只是被什么迷了心窍吧。”     被郑风林。     宋暮雪看着寇霜神色莫辨,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嗯谢谢。”     谢什么?寇霜有些吃惊,从寇德钦和宋暮雪的反应来看,她能够知道“寇霜”平常对宋暮雪有多混蛋。一个混蛋的改过自新,被迫害者竟然主动道谢?     寇霜还没反应过来呢,宋暮雪又问她:“法律系有很多‘男神’都会参加联谊,你要是身体能接受的话,要不要一起去?”     寇霜觉得宋暮雪说话很有意思,她从没想过“男神”这个词会从宋暮雪的口里说出来,这跟她清冷如玉碎般的声音不太相配。她想了一会儿,点了点头,说:“好。”     所谓的院系晚会,其实是艺术系和法律系的联谊。大学生们寂寞难耐,需要途径认识异性,此种活动层出不穷。     寇霜刚刚晕倒了,宋暮雪碍于寇德钦的面子,要好好照顾她,不放心她一个人。     在征求过寇霜的意见之后,她带着寇霜去了后台——她是这次晚会的主持人。     寇霜坐在拥挤狭窄的后台,看着宋暮雪忙来忙去,突然生出一种感想:宋暮雪真是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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