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05.提问(第1/3页)  我推论女主喜欢我[穿书]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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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看到这行字, 说明你漏了很重要的剧情~请补订哦~     而寇霜呢?一个不折不扣的恶毒女配, 又蠢又坏,除了一张漂亮脸蛋外,一无是处。因为暗恋郑风林,她数次给男女主下绊子制造误会,但都没有成功。     小说是从宋暮雪海外留学归来开始的, 根据寇霜推测, 应该是二十四五岁。     可看当下情景,“体测”“院系晚会”难道穿越到书的时间线之前了?     那就是《风雪赠我》的前传?     寇霜仔细回忆, 这本书对寇霜的刻画不多, 她只能记起自己是宋暮雪父母挚友的女儿,从小养尊处优,任性刁蛮。好在画一手好画,靠着艺术加分也挤进了国大, 大学期间曾经在某一线杂志做插画,毕业之后进了某著名画廊工作。     就这些简单的信息, 还是寇霜特别关注才会注意到的——因为同名。     就人生经历来说寇霜也算得上女神一个,行为举止也落落大方。可偏偏在感情上刁蛮任性, 就是要吊在郑风林这根有主名草身上,活生生把自己作成了恶毒女配。     寇霜本身条件没有书里的那个“寇霜”好, 有时候会因为名字的关系为对方鸣不平:你做什么非要喜欢郑风林, 去爱别的人不是很好吗?     片刻之后又很快理解:这毕竟是小说, 作者需要女配来衬托女主, 寇霜自己也没有办法控制。     但现在, “寇霜”能够自己决定了。     寇霜振作起来,决定做这个身份应该做的事情。     其实在寇霜心底,并不相信穿书这回事。要么自己活在梦里,要么就是出现在自己面前的“宋暮雪”和“寇德钦”联合起来骗人,正如《楚门的世界》一样。     ——可是自己有什么值得被骗的呢?     寇霜将疑惑抛诸脑后,对宋暮雪温和友好地笑了一下,说:“谢谢你送我来医院哦不,医务室。不好意思,我刚刚有点不清醒,现在脑袋还在疼。”     寇霜语气很平静,接着就看到宋暮雪眯起眼睛,像是有些迷惑的样子。     寇霜愈加真诚地看着她,道:“还有,我没有看不惯你。我只是被什么迷了心窍吧。”     被郑风林。     宋暮雪看着寇霜神色莫辨,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嗯谢谢。”     谢什么?寇霜有些吃惊,从寇德钦和宋暮雪的反应来看,她能够知道“寇霜”平常对宋暮雪有多混蛋。一个混蛋的改过自新,被迫害者竟然主动道谢?     寇霜还没反应过来呢,宋暮雪又问她:“法律系有很多‘男神’都会参加联谊,你要是身体能接受的话,要不要一起去?”     寇霜觉得宋暮雪说话很有意思,她从没想过“男神”这个词会从宋暮雪的口里说出来,这跟她清冷如玉碎般的声音不太相配。她想了一会儿,点了点头,说:“好。”     所谓的院系晚会,其实是艺术系和法律系的联谊。大学生们寂寞难耐,需要途径认识异性,此种活动层出不穷。     寇霜刚刚晕倒了,宋暮雪碍于寇德钦的面子,要好好照顾她,不放心她一个人。     在征求过寇霜的意见之后,她带着寇霜去了后台——她是这次晚会的主持人。     寇霜坐在拥挤狭窄的后台,看着宋暮雪忙来忙去,突然生出一种感想:宋暮雪真是女神啊,就连跑起来也这么有气质,丝毫不急躁匆忙。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宋暮雪和寇德钦两个人演戏给自己看也就算了,找这么多群演不容易吧莫非自己真的穿书了?     寇霜安安静静地坐在后台角落种蘑菇,画风格格不入,反而像是一幅画。     如果这真是小说世界的话,倒也能够解释为什么这么多俊男美女。虽说联谊晚会上能上台的人肯定要相对好看一点,但这些人的平均颜值都能够比肩寇霜在娱乐圈里看到的小鲜肉小花了,真是让人流口水。     当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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