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早晨,之所以我记得是早晨,是因为晚上的鬼都已经匆匆离开了,阳光不属于他们,在阳光下的他们是会被化作虚无的。他们只可以在晚上出来。
第一缕的阳光照进七十九号驿站,那意味着这里开始接待人了。亦如往常一样,我早早起来将桌椅全部都收拾干净(因为昨晚我是上半夜的班,下半夜是老板值班,所以今天是我起来收拾屋子。),准备迎接新来的客人。
可就在我收拾桌子上那些零散的冥币还有香烛(鬼是不能吃人间的东西的,但是香可以)的时候,门被猛地推开了,一个人跌跌撞撞跑进了屋子,如同一个喝醉了酒的人一样。
不耐烦地皱了皱眉,我上前扶住那个醉汉,同时嘴里出声道:“对不起,先生,我们这里还没开门,如果有什么事,请稍后再来吧!”我尽量用客气的语句说着。
可我扶着的这个人似乎却没有听见,他死死抓着我的衣服,嘴里喃喃地说着:“救我!求求你救我!”重复来重复去只有这一句,听得我好生厌烦。
将他扶到一边坐下,我再次下了逐客令:“对不起,先生,请你冷静,我们这里只是驿站,救不了人的,你请回吧!”说着我做了一个请的动作,想让他离开。
可那个人却再一次过来一把抓住我,然后“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几乎是哭着对我说:“求求你了,救救我,要不我就死了定了!我知道这里是七十九号驿站,我才来的。这里不是说吃阳饭,管阴事吗?求求你帮帮我!”
看着一脸悲愤的这个人,我突然觉得有些可怜,然后下意识地伸手扶了他一把,接着让他做到一旁的椅子上。我转身回到柜台,泡了一杯茶递给他,让他缓解了一下情绪。
只听他缓缓开口道:“我叫黄磊,是一家娱乐报社的记者。就在前几天,我遇到鬼了,你知道吗?她要杀了我,她要杀了我!”说着他又开始激动了起来,表情里充满了恐惧,可想而知他这次受到的惊吓不轻。
伸手安慰了他几句,他的情绪似乎缓和了很多,然后继续慢慢开口道:“我是个小星探,说白了就是狗仔队。最近我们主编一直让我帮忙追踪一个女明星,我就接下来了。经过几天的跟踪,我终于找到了她的住所,然后我便在她对面住了下来,接着又买了一个望远镜开始偷窥她。
一天又一天的过去了,我始终没有什么别的什么消息,她一直都是很规矩的上班c下班,没有任何可以值得爆料的消息。主编那边又着急地催我,告诉我,如果这个稿子下不来,我就得收拾东西滚蛋回家!知道吗?你知道吗!”说到这里,他似乎有些变得疯狂起来。
看得出来,这个工作对他来说很重要。
“终于,我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你猜,是什么好办法?”说到这里,他忽然贼贼地问我,样子别提有多猥琐。“不知道吧?”看着我迷惑的表情,他忽然开口道。
我摇了摇头,不知道为什么,我很不想接他的话。看见我摇头,他四下看了看,然后悄悄往我身边凑了凑,小声说道:“偷!嘿嘿,去她家偷点照片什么的!我想她肯定会有什么意外的新闻在家里藏着!不过你还别说,真让我找到了,你猜猜是什么?”
他这时说话的表情就仿佛一个得到了玩具的孩童一般,可是我却越发觉得眼前这个人很恶心。伸手打断了他的动作,我示意他继续说,停止了手舞足蹈,他搓了搓手道:“裸照!没想到吧!没想到这么看上去一个文质彬彬的女人,居然也会照这种照片,而且姿势还那么的风骚,看得我当时就有了反应!
将这些东西拿出来以后,我急忙就回到了杂志社,将这些照片交给了主编。主编当时一看,乐得当时就赏了我一万块的奖金!哈哈,一万块啊!我一个月工资才一千多,这差不多快我半年的工资了!”
疯狂地笑了两声,他继续道:“第二天,这些照片被当做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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