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酷暑,日光肆虐,空气干燥得如同随时都可能燃烧起来。
莫小贪轻轻抬起如晒蔫了的茄子一般的小脑袋,本想望一望头顶的天空,但立刻被扎眼的阳光晃的一阵眩晕,也是,都两天没吃到一颗米粒了,饿得他眼睛有些发绿。
纵然如此,莫小贪依旧目光坚定,凝神望着眼前的一座庄园。
这庄园的规模虽然谈不上雄伟,可在附近几个村子也算数得着了,想来必定是富贵之户,最起码可以令莫小贪有一定遐想的空间:恩,这大户人家平日里一定有剩菜剩饭,而且应该能见到点荤腥。
没错,莫小贪自打记事起,自己就是个小乞丐,终日在繁华的大街上乞讨,受尽了白眼和侮辱,平日里挨饿是家常便饭,偶尔吃上一顿剩菜剩饭,那都得烧了高香。
孤单成了小贪的影子,饥饿成了小贪的伙伴。
要饭也有要饭的学问,许多小贪这般十来岁的小乞丐,专门在大街上寻那些衣冠楚楚的阔人,盯上一个后就得穷追猛打,一直跟着缠着,往往在厌烦声中几块零碎的银子便扔到了地上。
但阔人也得分类,那些油光粉面的阔公子,你可千万别跟,弄不好就招来一群家丁将你暴打一顿。
最好是寻一些年长的老婆婆,对付这些心肠软的老人家,你得拼命装可怜,最好用吃奶的劲从眼角挤出几滴悲惨的眼泪,往往得到的施舍最多。
但这些行乞的最简单的小伎俩,小贪一样也学不来,他并不是特别笨,而是有一股执拗,他总觉得人活着必须有最起码的尊严。
他的这些人生宗旨来自于家族的影响,母亲临终前给了他一块玉坠,而玉坠上则刻了一个字:尊。
母亲临咽气时一直盯着玉坠,似乎是想告诉他一些重要的事情,当时他年纪太小,只有五岁,就简单的理解为,母亲要他一定得有尊严。
尊严,这两个字说着容易,可做起来就难上加难了。尤其是他现在这个乞丐身份,尊严就等于苦了自己。
要让自己有尊严起来,就不能厚着脸皮追着人家要饭,更不能在大街上为了地上的几块冷馒头而和其他的小乞丐大大出手。
这可苦了小贪了,结果是往往几天里他也吃不上一顿饭,饿得他皮包骨头,小脸蜡黄。
没办法,这就是小贪的乞讨生活。
最近,他寻了一个小窍门,这不是正赶上盛夏高温嘛,那些大户人家扔的剩饭自然多了些,其中大多并没变馊,甚至往往有一些并不多见的山珍海味。自然小贪眼里的‘山珍海味’,无外呼绿豆大小的肉块,麻线粗细的鸡肉丝。
因此,小贪守株待兔似的整天死守在一大户人家的后门,刚开始几乎天天小贪都能美餐一顿,可最近两天,大门一直紧闭,连那些下人的面都没见着,还哪能见‘美味’的影子。
正当小贪百无聊赖之际,门突然嘎吱一声,开了一条狭窄的缝隙,接着噌噌噌扔出了几个硬邦邦的干瘪馒头。
小贪立刻眼冒金光,迈开了大步,不顾一切的冲了过去。
这一刻,那几个馒头如同冒着香喷喷的浓香,摇身一变成了一顿山珍海味的大餐。
只差三步,二步,一步,‘香喷喷’的馒头已触手可及。
却在此时,突然冒出了一只肮脏的手,一把死死抓住了小贪的手腕。
“哪来的小杂种,滚一边去!”一傲慢的鄙夷声冲进了小贪的耳膜。
小贪唰的一下扭过了脖子,冷冷的望去。
只见,一个十五六岁的乞丐气势汹汹的站在了眼前,用着一种强有力的霸道眼神盯着小贪。
“你要干什么?”小贪一点也不示弱,瞪大了眼珠子回敬着对方的霸道。
“干什么?你知道这是谁的地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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