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6章 行凶(第2/3页)  我是流氓我怕谁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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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张振华以前是特警转业,对付两个匪徒当然不在话下,但如果想在保证人质绝对安全单位情况下做到这一点就有难度了,所以现在他得等。

    “叫你们的人给我们准备辆车!”

    “这个没问题,但你们要保证放了这个孩子!”

    “放心吧,只要我们安全离开县城就放了她!”

    就在张振华与劫匪谈判的间隙,地上寒光一闪,局势在须臾之间发生了逆转

    趁吴大壮不备我抡起手中的砍刀使出全身的力气切向他脚后跟,说实话在这个节骨眼上我已经忘了这一刀下去讲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虽然我明知道有一些后果是无可逆转的,但此时我却义无反顾。在刀锋触及对方脚腱的时候我仿佛听到了琴弦崩断的声音,接着就看到吴大壮的面部表情极度扭曲着倒了下去。

    吴大壮的这一反应让肖健吓得浑身一惊,机遇稍纵即逝就在此时张振华一把扣住肖健的手腕使劲往外一拧,只听咔嚓一声肖健的手臂生生被拧断了,张振华一击得手紧接着就是一套刚猛无比的组合拳打了出去,肖健手臂骨折根本没有还手的余地,一套组合拳下来整个人就被打翻在地。张振华搓拳为刀,一掌劈在吴大壮的脖颈上,刚才还叱咤风云的彪形大汉身子一软就昏了过去,伺机而动的一众刑警队员呼啦一声围了上来。

    至此震惊全市的打黑除恶专项整治活动基本告一段落。新来单位李局长在百姓的心里树立了威望,也让那些局机关内部对李建国有成见的本土派对这位铁腕局长平添了几分敬畏。张振华的出色表现得到了上级公安机关的首肯,市公安局授予打黑除恶标兵荣誉称号,并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一场向张振华同志学习的热潮。我作为协助公安干警抓捕罪犯的楷模也登上了第二天新闻早报的头版,一时间我也成了家喻户晓的英雄人物。当县政府派人把那面《惩奸除恶优秀市民》的锦旗送到我们家的时候,我妈笑得合不拢嘴,说什么也要留人家在家里吃饭,我爸更是把单位的同事请到家里大摆宴席,整得跟给我娶媳妇一样热闹。

    李雪她妈每天出摊卖早点的时候腰杆也硬了,逢人便宣传我这个未过门的女婿的光辉事迹,颇有点一人飞升仙及鸡犬的意思。那段时间闹得李雪都不好意思去她妈那里帮忙了,虽然她几次提醒老丈母娘说话要给自己的女儿留点余地,万一以后走不到一块儿让两个家庭都会觉得没面子的。奈何这老岳母虚荣心作祟什么话都往外搬,惹得李雪很没脾气。

    当我的光辉事迹在村里八乡传为佳话的时候,我每到一处都会被人拉着像是做事迹报告一样把那天单位事情讲一遍。我觉得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开始我变得没那么内向了,连嘴皮子也练的遛了。好些人听完以后都不解为什么我讲的跟报纸上写的有那么大的出入,说实话我觉得写那篇稿子的人旨在塑造一个英雄形象好些地方都被故事化了。比如吴大壮头上的那一板砖明明就是李敏拍的,那位编辑却写成是我踢得,我当时明明是拿着砍刀劈断了歹徒的脚腱,上面写的却是我用的在歹徒手中抢来的匕首。

    更让人不能理解是作者把李敏塑造成了一个乖巧单纯的小萝莉,这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而杨东和阿力本来是跟我一块儿去救人但报纸上却说他们是恰好经过的路人,而且也受到了歹徒的袭扰。我总结一下那篇稿子的大意,就是少年英雄刘延辉协助公安机关赤手空拳智斗两名持刀悍匪,成功解救三名人质。也就是说除了那名公安,我的形象是最高大的。写这篇稿子的人除了为突出公安的光辉形象,还有一个目的就是借这件事情唤醒人们勇于跟恶势力做斗争的思想共鸣。当时我不能理解这些,只是对那篇严重与事实不符的稿子心存厌恶,以至于好长一段时间我都不喜欢看报纸。

    那件事情以后李建国对我的态度也发生很大转变,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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