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解良迪
后来,我还是睡了过去,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了。
床边的矮桌子上放着一套衣服,是h一neys的,到不是什么大牌子。其实我觉得他还不如留下一叠钱给我。我就是这么庸俗,比起衣服我更需要的还是钱。
那套衣服我没穿,叠好后重新放在购物袋里。我把被连旭扯的有些坏掉的衣服随便的套在身上就离开了。
我连路都走不稳了,两条腿软的不像话。临走时我没忘记去酒店前台退了押金。一千块,比起那些出去的也不算少了。
因为前一天酗酒的关系,我的胃很不舒服,随便找了个小饭馆又吃了饭才回到了出租屋。回去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慕慕已经下班了,不过她还在看书温习。
我把外卖和装着衣服的购物袋一并递给了她。
慕慕接过外卖说了句谢谢,她笑的甜甜的,然后又对着那个购物袋有些摸不清头脑。
“这是什么啊?”
“送你的啊。你喜欢的牌子。”我答道。
我把连旭买给我的衣服送给了慕慕,总觉得她比我更适合那种清新漂亮的小裙子。
慕慕开心的拿着袋子进了房间里,她换好出来果然很好看。
“不吃外卖了,我们出去吃,我请客!”我走到慕慕身边,拉住她的手。
“不行,这样太浪费。”慕慕直接就拒绝。
“就这么决定了,我也想吃点好的啊,等我去换衣服。”
我说完就回了房间。匆忙的从衣柜里拿了一套衣服又进了浴室。站在花洒下,我仰着头,让水都冲进眼睛里了。
即使在认识连旭之后,我也从来没有觉得自己肮脏过,但是后来我也曾经想过,如果我是慕慕这样单纯的女孩,是不是我和连旭的结局就不一样了呢?
那次之后,我就不再去那个酒吧了,连旭只是帮我暂时打发了那些人,我还是欠他们的钱,就只好绕道走。
总是这么躲着也不是个办法,我必须想办法还钱,于是又换了一家夜店找了个推销啤酒的工作。也就比小姐高尚了那么一点吧。
我没想到,我又遇到了连旭,而且是在纪炜的面前。纪炜是我第一个男朋友,可以说我变成现在这样子,有他一半的功劳。
我是孤儿,从小被人收养,收养我的是一对中年夫妻。我知道他们养我就是为了防老,所以在我小学毕业之后他们就提出了让我去打工赚钱。那时候我才十二岁,我小时候成绩很好,邻居看我可怜就帮我交了学费并且告诉我其实我并不是那对夫妻亲生的。
初中毕业那年,我又一次差点被他们卖了,这一次我决定逃离了。我离开了那个小城市,到了t市,认识了慕慕,从此开始和她相依为命。
如果说我前一半的人生是被遗弃我的父母和收养我的那对夫妻毁了的话,后一半的就是因为纪炜了。
我因为他辍学了,也因为他怀孕流产了。那时候我才17岁。我没想到两年后他再一次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还可以坦荡的说句好久不见。当他提出带我出去叙旧的时候,我看到了正从大门外走进来的连旭。
“这是我男朋友。”我不管不顾的走到连旭身边,抓住他的手臂。
连旭楞了一下,还是回抱住我。
我们又去开房了,好像我和连旭在一起唯一的联系也只有在床上的时候。他话不多,却在离开之前要走了我的手机号。
后来我们就很频繁的见面了,场景在怎么不停的变换,也是各个酒店之间。
一直到有一天,我在出租屋的楼下见到了连旭的车。我以为他是来找我的,很开心的走过去。原来从那时起,我已经开始喜欢他了啊。结果,连旭很意外我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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