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了小区,沈小霞到旁边的报刊亭买了一份报纸《都市晨报》。这就是吴笛他们报社的报纸,吴笛第一责编。
第一版头条,一个硕大的标题引起了沈小霞的瞩目。
当吴笛看到沈小霞的时候,当时就愣住了。原来是老熟人,早知道就不费那么多的精力了。以至于后来,她经常用自己的奖金请沈小霞吃饭,她就更加后悔了,都是开始打下的底子太不好了。早知道她开始送礼接近这个沈队长干嘛,直接借钱就好了嘛。
人的一生中可能会交很多朋友,可是,学生时代的往往是最纯真的。
所以,沈小霞和吴笛很快就熟悉了起来,而且,性格也越来越合拍,关系也越来越好。
记得后来,吴笛还特别问过沈小霞。
“你为什么改名字啊?”
“我说是因为我父母离异你信吗?”
“少来,你母亲不早就过世了吗?”
“那我说我父亲再婚呢?”
“就算是你父亲是倒插门,你也应该是改姓不改名啊。何况您父亲可是市长啊,市长会倒插门吗?”
“那我就最后告诉你一个原因,你爱信不信。”
“只要不太离谱。”
“是我得罪了一个老大,然后必须隐姓埋名。”
“你这个借口”
“怎么?”
“比我每天编的新闻更加无耻。”
看吧,沈小霞把吴笛逼得都承认自己每天都在编新闻了。
其实对于一个老熟人编造一些借口,还真的是挺困难的,因为,吴笛不但是知道沈小霞过去叫什么,还知道她家里的情况。父亲曾经是宁州的市长。
当时沈小霞念的是成才高中,那是一个私立高中,环境教学质量都是顶尖的,在国内都出名。
出了很多名人。
当然也正是因为这样,它的费用才高,也就是因为此,在那里上学的人都非富即贵。
而沈小霞作为一个副市长千金,也还算是引人注目。
当然了,那个时候他们还小,不太计较什么官职的,反正同学的家世都差不多,老师待人也都不偏不倚。那个时候,吴笛的理想就是当一个记者,替天行道。而沈小霞就想要做一个警察,主持正义。
现在想想替天行道和主持正义是如此的相像,也难怪于她们现在可以走在一起了。
如今她的生活过的很平静,很规律。当然更重要的是踏实。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不需要多虑,不需要藏着掖着。有什么说什么,不用违背心意,也不用瞒着任何人。
更加不会存在欺骗,存在心里的矛盾挣扎,活的真真切切,干干脆脆。
把手中的报纸看完,正好十五分钟,沈小霞也就到警局了。
到了警局,同事们都到了。
显然,他们对于报纸的系列吹嘘,已经没有特别的感觉了。何况,他们如今都在为了这个案子忙里忙外,自然也没时间八卦了。
而沈疏影不用说,自然得先忙几个小时之前的案子了。她先是叫胖子进来跟她汇报工作。经过了四个小时的审讯,他们应该已经基本摸清案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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