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在花果村柳长街的巷口,有一所极大的宅院,院子三进三出,还带着一个精致的垂花门,算是整个村里最大的古宅了。
说起这个,好像还是刘文帝的时候村里的一位土财主买下的,里面雕梁画栋很有些京里头的样式排场,但凡从这所屋子跟前路过的人,无不艳羡。
然而后世的子孙出息了以后,倒是没人再愿意呆在花果村这样的小地方,这宅子也就空荡了下来。
宫老爷子那会子也起过买下来的心思,可惜要价太贵,久而久之便也作罢了。
现如今这所豪宅突然就有了正主,正是那位纤尘不染的天尊大人。许多村民都眼睁睁的看着这位进了那扇朱漆大门,心思那都是一溜烟的转。
真心是阔绰啊。
再想到当初来到村里的罗盘儿,不说像个破落户吧,便是发达了以后也不甚上得台面。同样都是初来乍到,人家什么格调,他什么格调,可谓立见真章。
所以说来,第一印象真的很重要。
但凡是人,心里都有个三六九等的衡量,这次来的这位让他们嘀咕了,犯琢磨了,也都打定了主意明日子时必然要亲眼见识见识这位的本事。
与此同时,宅子里面的那几位,可早没了仙风道骨的劲儿。刚一进屋就嚷嚷着热死了,转头各自回房换上了自己的衣服。
方大姑娘近些天不是装丫鬟就是穿道袍,已经许久没有打扮过了。一身锦绣罗裙换在身上,是个蓝底白花的小交领。头上一支步摇随着耳朵上的碧翠珠子轻晃,俏生生的站在太阳地下,像是颗初生的小莲蓬。
一双大眼缀着长长的睫毛,她正在上上下下的打量着皮皮。
她没见过他不带面具的样子,没有想到竟然是个挺俊俏的小哥儿,眉眼生得圆咕隆咚的,笑起来特别的暖,觉得十分的新鲜。
连天尊心血来潮要他们装道童,自认貌比天人,连身边儿的轿夫也找的眉清目秀的。
皮皮当下觉得,并不能让轿夫将自己比下去,便巴巴的摘了脸上的面具。
方婉之像个半大丫头似的蹲在树下看蚂蚁搬家,一面又抬头瞅了一眼皮皮,笑了。
她说。
“你这模样生的这样好,怎地总带着面具”
她家的青柳最近正思春呢,最喜欢这种身材健壮,长相温暖如熙的,若是看见了皮皮,非扑上去啃一口不可。
皮皮也笑了,翘着脚靠在树下,随手摘了一片叶子在手里面玩儿着,挤眉弄眼的说。
“我们家主子不要脸,我又时常跟他做些不要脸的事儿,带了面具就不觉得丢的是自己的脸了。”
连天尊换了常服一出来就看到方婉之和皮皮蹲在地上逗蚂蚁,两人都是个笑模样,正在有一搭无一搭的说着话。皮皮像是讲了什么笑话,逗的方婉之咯咯的笑出一大串银铃。
他就这么歪着脑袋在廊下倚着,方婉之看见了,笑着颔首同他打了声招呼,继续跟皮皮说话。
连喻也打量了皮皮一眼。
瞧见他穿了件蜀锦缎子的锦袍,很有些风流倜傥之姿。再看看自己,什么话也没说,转身回去又换了一身,继续在廊下站着。
待到方大姑娘再回头时,看到的便是连喻一身竹青缎面锦袍,腰缀蝠纹环带的样子,头上一支紫金玉冠几乎亮瞎眼,面上的神情却堪称肃穆,像是完全没有搭理他们的意思,只是很深沉的望天。
方婉之承认,连喻十分的好看,不论穿什么都好看,只是闹不明白他将自己弄的这般光芒四射的是要闹哪样。她瞠目结舌的看了一会儿,末了砸吧了两下嘴角问道。
“你这是,要出去”
这身行头就是国宴也足够了。
连喻摇摇头,看见方婉之注视自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