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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认真看待台湾的“公投法”及所要搞的“防御xg公投”。大家知道,所谓“公投”即全民公决,是指国家政权机关在涉及主权归属c领土变更c制定或修改宪法等重大问题无法按照宪法程序解决时,采取全体公民投票的方式加以解决。既然是“全民公投”,当然必须由全体公民参加,否则即属非法和无效。在国际上最新的例子是加拿大魁北克省的独立问题。1998年加拿大高法院对魁北克独立问题作出了最终裁决,宣布魁北克省的公民投票既违反加拿大宪法,也违反国际法。因为根据加拿大宪法,魁北克无权在一个省的范围内,以公民投票方式擅自变更国家领土,宣布独立。同样,按照二战后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如1960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以及其他一系列重要国际法文书,也不赋予魁北克以独立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任何地方法规不得与它相抵触。我国宪法规定,“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神圣领土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地方xg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以为首的岛上“”势力,未经中国政fu许可,先是制定所谓“公民投票法”,又妄图在2004年的台湾选举中,以所谓“防御xg公投”c“防卫xg公投”c“和平公投”等各种名义和借口藐视大陆和国际舆论的反对,在台湾搞所谓“公投”。人们不禁要问“公投”问题上为什么如此嚣张和顽固?其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yà一?按照某些人的说法,这不过是“选举语言”,目的在“拉抬选票”。事实证明他还在玩n一ng更加y险的诡计。

    人们还记得,台湾当局1991年通过的“国统纲领”“前言”中写道:“中国的统谋求国家的富强与民族长远的发展,也是海内外中国人共同的愿望。海峡两岸应在理xgc和平c对等c互惠的前提下,经过适当时期的坦诚jiā一流c合作c协商,建立民主c自由c均富的共识,共同重建一个统一的中国。基此认识,特制订本纲领,务期海内外全体中国人同心协力,共图贯彻。”这里,先不管“前言”的内容埋下了不少钉子,但至少它宣布了两岸要建立一个“统一的中国”。也就是说,“国统纲领”是把两岸未来的统一当作目标。正因为这样,1992年大陆海协会和台湾“海基会”能够根据“一个中国”原则,达成“九二共识”,汪辜会谈才得以开成。

    人们同时还记得于2年5月20日上台后,尽管做出了“不会宣布独立,不会更改国号,不会推动两国论入宪,不会推动改变现状的统独公投,也没有废除国统纲领与国统会的问题”的保证,但事实上他根本没有兑现这些保证,相反却不断向两岸关系的底线冲击,导致台海局势越来越紧张。例如,2年6月20日不承认两岸已达成“九二共识”,公开否定“一个中国”原则。2002年7月称“台湾要走自己的路”,即“之路”。8月3日抛出“一边一国”论,声称“有必要考虑以公民投票决定台湾的未来”。2003年6月抛出“举行加入公投”的议题,接着又于同年9月28日悍然鼓吹“催生台湾新宪法”。10月25日,民进党举行“公投制宪”大游行。11月11日鼓吹通过“公民投票”来决定“宪法”,“新宪法是制宪而非修宪”,声称在2年12月10日行使“公投催生新宪法”。

    3年11月27日,台湾“立法院”通过“公投法”。11月29日宣称要搞“防卫xg公投”。12月7日宣布,“明年‘总统大选’将同步举办首次‘防卫xg公投’,‘公投’题目就是‘二千三百万台湾人民非常坚定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应该撤除瞄准对台湾的飞弹,公开宣誓放弃对台使用武力’。”

    12月22日进一步宣称“四不一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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