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人窜掇牵线,也不见得会爱上对方。譬如他自己。就是在云南的一所酒吧里,初见她第一眼,就爱上她了吧。
“可是我觉得赫连凤这样的女子,该配小哥这样阳光不羈c身手不凡的男子。年龄上不也挺好,一个二十,一个二十五。刚刚好。绝配。”席以筝越想越觉得席以笛与赫连凤是不可错漏的顶级绝配。决定无论如何,要怂恿着小哥去趟缅甸。或许,可以与齐曜日联合一番。
霍俊失笑地扫了她一眼,好吧,只要她开开心心的,不会时不时想起远在另一个时空的麒麟宝贝而蹙眉不展,她想做什么他都会全力支持。
而远在“席曜保全”的席以笛猛地打了个喷嚏,嘴里咒了一句:“谁在骂我”手上打字的动作却丝毫不停顿。又是月底了呀,总结不出来,组长大人又要听从无良老建议,罚自己去相亲了。
无论如何,他要避开这种荒唐到家的惩罚方式。
结婚,哼,他对此嗤之以鼻。现在社会上的女人,哪里还找得到自己家大嫂与小妹这般的女子,不是拜金至上,就是嗲得要死,似乎男朋友生来就是要把她们时时刻刻含在嘴里捧在手心的。
他,席以笛,才不屑呢。宁可不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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