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一十二章(第2/3页)  大唐不良人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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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机构里做,再另设主薄,做好帐目,每年都督府都要核查。”

    “嗯,那这个新机构叫什么?”

    “就叫……”

    苏大为略一思索道:“税务局。”

    “税务局?”

    “等等,叫这个似不太妥贴,还是叫粮税局吧。”

    苏大为补充道:“把钱粮税的功能合一了。”

    可以想见,未来这个新机构,会变成何等庞然大物。

    趴在倭人农户身上吸血,能不壮大才是怪事。

    甚至会造就一个新兴的中产阶层。

    不过,那已非苏大为所能去深思的了。

    先把眼前的问题解决。

    “今年让倭国内的事都步入正轨,明年便可反哺百济,若新罗人不老实,还可从对马岛出兵,威胁新罗国都。”

    “此计大妙。”

    苏庆节在一旁哈哈一笑,他也早看新罗人那副嘴脸不顺眼了。

    大唐诸将碍于新罗是藩属国的身份,平时对新罗人中的一些将领表现出来的跋扈和傲慢,都是尽量忍耐。

    也只有苏大为才有这份能耐,把新罗人吃得死死的。

    “把倭国这些事定下,百济的事也就大体稳定了,我走之前再和刘仁轨谈一次。”

    要想稳定局面,归根到底,还是人和钱粮。

    打仗打的就是钱粮。

    真正有地方治理经验的人,也会从这些本质方面入手。

    又安排了一些事务细节,苏大为的神思,不由想到大唐的税制上。

    大唐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授田按户口,一个家庭的人数越多,分到的田地也就越多;同时授田是有年限的,一个男性农民从成丁十八岁那年从国家那里分到土地,到六十岁那年必须再把土地还给国家,只享有四十二年的使用权。

    农民耕种的田地分为两类,一类可以继承,叫永业田,另一类不能继承,叫口分田。

    耕地也可以出租,但是不准买卖和抵押。

    如果能严格按这种制度执行下去,大唐的土地兼并不会来得那样快。

    可惜,到李治朝中后期,这些制度逐渐废弛。

    现在苏大为在倭国和百济实行的土地制度,其实也是唐制。

    土地归属国家,国家分配田给农人种。

    按大唐租庸调制,四十税一。

    每八十亩口分田仅需要缴纳粟八十石。

    到年限或死亡后,土地回归国家,重新进入分配。

    任何制度,到了中后期,被人钻空子或者废弛,都是必然的。

    不过苏大为也没想帮着倭人建立什么万世之法。

    他需要的,只是有这么一个稳定的后方,替自己源源不断提供钱粮和兵源。

    稳定就好。

    话说回来,其实这种农耕的生产力,爆兵能力其实是有限的。

    比如汉武帝时为了打匈奴,天下户口减半。

    也只有大唐比较奇葩,以远低于汉的人口,打下远迈两汉的广袤疆域,而且对国内的生产生活,还好像没什么影响。

    反而越打越强盛,打出个盛世帝国,令四方蛮夷来朝拜。

    现在苏大为自己有了掌握一国,从基础做起的经验,也稍稍能窥得一些门道。

    以大唐如今的疆域和战事,单以农业人口,是远远不足以支撑的。

    这一切,其实要归功到唐初。

    唐初太宗李世民实行的其实是以军事胜利掠夺财物,再以战争红利,反哺大唐的农业和民生。

    只不过这种掠夺方式,到了李治朝,已经越来越难持续了。

    打仗越来越变成一种花钱的无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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