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讲的话题是放弃。
任何时候,都不要把所有人当成你的客户。
该放弃时,就要放弃。
抓住大多数用户,就算是成功了,妄图讨好所有的人,最终得不偿失。
新人在初写作的时候,评论的人很少,哪怕是有一两个书友,都会很珍视。
这是对的。
但是要有自己的主张。
法律上讲,孤证不立。哲学上讲两个钟表无法告诉你准确的时间。
道理是一样的。
你无法确定读者的意见是否是大众化的。
大众化往往意味着平庸,浅短,例如:好,不错,快更新
而小众化往往意味着精深:从哲学的高度讲,我觉得从伦理学的角度
有时候放弃是很痛的,你甚至会遭到白眼,但是你不能不这样做。
除非他一个人能为你的创作买单。
你不要以为自己的作品会受所有人的喜欢,这种情况只有在读者群少到可怜的时候才出现过。
一本书,只能有一个确定的读者群,你要为这个读者群放弃其他的。
所以,你要想清楚,自己的读者群到底是什么?
取舍之道,有取有舍。
做网站也是一样的,有限的资源只有投给最需要支持的作者,投入产出比最高的作者,才符合网站发展的需要。
很多事,比如签约,提提意见,是编辑应该做的。
很多事,比如失恋,借钱,帮你写大纲这是份外之事。
不能当作理所当然。
作者与读者,生意伙伴。
作者与网站,亦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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