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相。初看,倒是的确有些像。
刘宁的视力不是很好,大二时,就一个五百度,一个六百度。那时她还架副宽大的眼镜,理着一头短发,因此在女生中更加不显眼。临近毕业地时候。白小天看到过她。眼镜摘下了。估计应该是戴了隐形眼镜。
今天的她穿着一件米黄色露肩长裙,一头黑色长发看似随意的披在肩上。看起来时尚却又不乏端庄,苗条而又带一丝妩媚,全身散发着青春地气息。鼻梁上架着副细巧的金边镜,又添了几分白领的风韵。
别的不说,至少有一点,刘宁比以前会打扮多了。
话分两头。
白小天这边一进来。正对着他的老歪就看到了。不过包总正讲的眉飞色舞地,他不好打断。
白小天慢慢走进来。虽然步子不重,但还是有声音,再加上包括包总在内的其他几个余光也都看到了他。
包总停了下来,目光飞快地扫了他一眼,没有停顿,而是很快回到了刘宁身上。本来挽着他胳膊的刘宁倒是立刻笑了起来。右手挽着包总走过来,伸出左手:“白小天,好久不见!”
白小天没有伸手,站在餐桌旁没有动,眼睛直直的盯着随着刘宁走到身前的包总。
鼻子用力的嗅了两下,然后他双脚没动,身子却微微向前,鼻子冲着包总又“哼哼”的用力的嗅了两声。
刘宁愕然,惊讶的左手停在空中。白小天在她二十三岁地人生中只是一朵邂逅地毫不起眼的小浪花。如果不是昨天老歪无意间提起地今天的聚会,提起到他,也许在今后的人生中她很可能都再不会记得这个人,记得曾经一起看过的两场革命电影。
老歪无意中提起,勾起了她的回忆。特别是听到说他现在很不如意。在一家公司作着一份月薪一千多地仓管。她就有意想帮帮他。可是怎么帮呢?于是她就想着不但自己要参加今天的聚会而且还把包学诚也拉来。将来和他说起这个人来好歹也有个印象。
可没想到是这么个结果,他也太无理了。记得原先他很腼腆,在女孩子面前话就更不多了。第一次看电影的时候,从头到尾抱着西瓜啃个不停。所以应该说在感情方面他还有点木。
可今天他实在有些太过分了,亏得自己还想帮他一把。
包学诚早上陪着刘宁逛街。快十一点的时候,她才说起中午有个聚会,想让他陪着一起来。他自然一想就知道这是她的小计谋,无非就是事先说了怕他不愿意参加。
虽然两人只相差八岁,但社交圈却是完完全全的绝对没有交集的两个圈子。包学诚对于刘宁的朋友总体来说是比较冷淡的。老实说他并不是看不起她的朋友,而是真的找不到多少共同语言。因为经济地位c社会地位c生活经历的完全不同所以即便是对同一件事情之间的看法也很难找到共同点。
为了不使得大家都不开心,所以他一般不参加刘宁的社交圈。不过今天他还是欣然来了。没想到的是在这里竟然遇上了一个如此无礼的人。
“小天。”老歪那张黝的脸变得有些发青,他快速的跑过去,站在了白小天和包学诚之间,笑着说道:“这是包总。我们刘宁的心上人。”
然后他转向包学诚,脸上挤出的笑容一点看不出勉强的痕迹:“包总,你身上的古龙香水真的很不错。每次你从我身边走过,我都忍不住有大嗅两下的冲动。没想到小天比我的胆子大多了。”手一指:“白小天,我同学。”
这马屁拍得真是绝了。连经常在客户面前装孙子的刘昌明也叹为观止。要说这酒桌文化老歪肯定不是他对手,不过要说这办公室文化,还真是要甘拜下风。
马屁拍得不露痕迹,顺着也把双方的台阶都下了。
“呵呵。小唐啊,你这么一说我下次可就不敢再用香水了。”包学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