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浪哗啦啦的拍打着岸边。
丁成功在电话那头嘱咐道:“暂时不要下货,今晚我会直接安排买家来取货!”
“好的!”挂断电话,罗宾汉握着手机的手指在慢慢缩紧,他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遥望远方的海平面,今夜,一切都该结束了吧。
罗宾汉走进船舱卧室,拉开抽屉,从里面取出一颗红色的胶囊。这颗胶囊看上去就跟普通药丸一样,没有什么区别。但其实这颗胶囊不是药丸,而是高科技的微型定位器。这个定位器是出发之前老杨给罗宾汉的,罗宾汉把这颗胶囊装在药瓶里面,和其他消炎药丸混合在一起,谁也不会发现。
罗宾汉很自然地打开瓶盖,摊开手心,倒出几颗胶囊,其中一颗胶囊就是微型定位器,然后他皱了皱眉头,和着清水一仰脖,咕噜一下把胶囊全部吞进了肚子里,并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
罗宾汉的肚子里藏着微型定位器,国安局就能够通过定位器追踪到罗宾汉的位置。这样一来,罗宾汉只要出现在毒品交易现场,国安局就能够清楚地知道丁成功在哪里交货,从而在第一时间抓捕罪犯。
在整个行动过程中,罗宾汉都不用冒险通知国安局那边,一切隐秘而又安全。
安静地等待黄昏时分,丁成功如约来到了码头。
跟随丁成功奔驰座驾的,还有一辆宝马z4以及两辆悍马。
从宝马z4上面走下一个高挑性感的女人,年纪大概在三十多岁,虽然青春已经不在,但是很有韵味,而且气质颇佳,再加上那一身名贵的装扮,很难将她和毒品联系在一起。
但是,经过丁成功的介绍,罗宾汉才知道,这个女人确实是一个毒贩,而且还是一个很大的毒贩,她手底下遍布全国有十多家大型夜总会,毒品可以直接从她的夜总会里面卖出,而且据说她还有渠道把货卖到国外去,也不知道丁成功是怎么和火凤搭上线的,看这火凤的贩毒实力,应该还在毒蛇帮之上。
罗宾汉不知道这个女人的名字,只知道她的江湖绰号叫做:火凤姐。
两辆悍马车上走下十二个黑衣壮汉,这些壮汉西装笔挺,戴着墨镜,腰间鼓起,一看就知道别着枪械。他们应该是火凤姐的保镖,看上去实力都很强,应该是经受过正规的军事训练,和大街上的那些提刀砍人的古惑仔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
火凤姐摘下粉红色的墨镜,微笑着和丁成功握了握手。
丁成功笑脸盈盈,非常客气地和火凤姐寒暄了两句,然后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引领着火凤姐登上货轮。
丁成功向手下的那些人介绍道:“这位是火凤姐,还不过来打声招呼!”
罗宾汉站在人堆里,跟着其他人一起毕恭毕敬地喊道:“火凤姐好!”
路过罗宾汉身旁的时候,火凤突然顿住脚步,看了一眼罗宾汉,回头问丁成功:“哟,丁老板,这位就是罗宾汉先生吧?”
罗宾汉微微一怔,随即脸上堆笑道:“火凤姐你好,在下正是罗宾汉!”
火凤姐饶有兴致地打量了罗宾汉两眼:“嗯,小伙子不错,有实力不说,长得也挺英俊的,我喜欢!丁老板,你去哪儿找来这么高质素的手下呀,什么时候也给我找两个?”
“哈哈!”丁成功骄傲中带着一丝得意:“这样高质素的是百年难得一遇,你还想找两个?可遇而不可求啊!”
“哈哈,要不把他借给我吧?”火凤娇滴滴地说,眼神中充满了惑人的妩媚。
丁成功微微一笑:“就算我肯答应,估计我女儿也不答应呀!”
“你女儿?”火凤一下子明白过来:“哦,原来他是你的准女婿呀!哈哈,恭喜恭喜,我就不妨碍你们阖家幸福了!”
一行人说说笑笑的走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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