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丢掉,去给他去买套新的换上
听着她说,林呈渐渐有了些印象,嘴角嘲讽一勾,冷冷笑笑:“那天的画面居然会被拍,还放在我婚礼上,看来是故意有人下套让我往里钻了。可惜的是,没能让他如常所愿。”
看看时间,已经快要凌晨两点了。
“回去休息吧。”林呈说着,径直转身,大步离去。
宁非从长椅上站起来,看着他的背影,道:“明天,去我家把乖乖带回到你和顾小姐的新家吧。”
“嗯。”
林呈点点头,而后渐渐消失在夜色中。
乖乖是一只狗,萨摩耶。
话说,其实林呈对狗狗并不怎么感冒,他之所以买下那只萨摩耶,不过是某天偶然经过某个宠物店的时候,看到顾爱在里面逗那只小萨摩耶。
那天,老板娘看到顾爱很喜欢那只小狗狗,于是道:“小姐,既然你喜欢,那就买回家去吧。”
“我很想把它带回家,可是,我妈妈有哮喘病,对狗毛过敏,所以家里不能养狗。”顾爱说着,站起来,跟小狗狗做了个挥别的手势,而后朝老板娘耸耸肩,“我还是走吧,越看就越想要。”
那天,顾爱前脚刚走,林呈后脚就进了门,干脆的告诉老板娘,他要买下这只狗狗
林呈工作忙,怕照顾不好狗狗,便把狗狗放在了宁非家,偶尔,他会去她家看看它。
他给狗狗起了个名字:“乖乖”,宁非想,之所以叫乖乖,是因为顾爱和乖是一个拼音吧(gu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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