揉脑袋,难得良心发现地想去把倒地的小龙孩儿给扶起来。
随即他就黑线地发现,有个身影已经先他一步到达了血腥的小墙角,那人手里还攥着一个玻璃试管,唇边带着若有若无的笑,镜片后的目光无比灼热。
一口一老二,你要对小四做什么?
家里的几个包子今天异常活跃,只是正在外面奔波忙碌的爸爸酱并不知道。
对初来乍到的司徒天来说,如今情报的价值已经远远大于物质。
洛牙大陆对司徒天来说还很陌生,别人随口闲聊的家常,也许对他来说都是非常新鲜的。
但是小镇的条件有限,可以打探到有用信息的地方实在太少了。
辛苦了好几天,司徒天终于在尤沙的牵线下搭上了有姐姐嫁去原特之城的杂货铺老板,韦尔斯柯特。
韦尔斯柯特是一个十分随性的商人,在他开的杂货铺里,所有商品都没有具体的定价,一切买卖都要看他的心情。
高兴的时候,昂贵的首饰也可以免费拿走。
比如熊茂的一本书和家里的野外生存合集包,足以容纳一家六口的大帐篷。
因为进货的需要,韦尔斯柯特经常往返于繁华的主城和小镇之间,有时候心情好了也会帮镇上的居民们带些稀罕的玩意回来。
尤沙说,镇里属他获取情报的机会最多。
司徒天心中清楚,他们这一路走出雪山,暂住小镇,一切看起来似乎都非常顺利,却始终掩藏不了最根本的一些问题——
比如他们一家就是个黑户,在连特森这样落后的小镇都无法长时间做停留,无法在交易行实名登记挂售商品等等。
最主要的是没有合法的户口,儿子们不能上学,他不能正常找工作养家糊口。
一个没工作又需要养很多孩子的男人,怎么在社会上立足?
总不能靠卖手工活过一辈子
司徒天径自摇摇头,忽略掉这些天总蹲点守在他家门口,准备靠诚心打动他签约加入店铺的成衣店老板。
“叩叩叩”,虽然杂货铺的门大敞四开着,司徒天却还是在门口顿住了脚步,礼貌性的敲了敲门。
为了今天,他还特意换掉了旧衣服,穿上了一套自己新做的衣服。
浅黄色的粗布料裁剪成了有些宽松的居家服,长至腰一下,领口处用独特的钩针连接出了几条漂亮的拼接色,颜色转换得毫无违和,令人第一眼看上去就觉得这件衣服一定会很舒服。
而不是司徒天在缝到领口的时候,因为布料不够而临时凑了一块。
长裤也是偏宽松款,奶白色,棉麻料子。
换来的好布料一部分绣了成品,拿到集市上换了东西,另一部分给孩子做了新衣服新裤子,司徒天准备把它们留到下月过年的时候,作为新年礼物送给儿子们。
是的,还有一个多月就过年了。
必须在年前找个地方稳定下来。
“进来吧,司徒先生。”
“打扰您了。”司徒天面露微笑,走进了杂货铺。
柜台前,韦尔斯柯特戴着一副卡鼻梁的小巧眼镜,正在埋头给自己的姐姐写家书。
对于司徒天,韦尔斯还是非常有好感的。
因为这个男人家里的孩子们可爱又懂事,尤其是老二熊茂,自告奋勇地在店里打了三天的零工,只为了一本已经在货架上落灰的旧书。
即使小家伙能力有限,每次整理货架的时候都必须踩着小板凳,却有认真负责地帮店里接待了不少客人。
他认为,能培养出如此独立又乖巧的孩子的爸爸,是非常值得尊敬的。
“您好,柯特先生。”
韦尔斯放下笔,将书信暂时收回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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