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我其实是个不喜欢热闹的人。
这句话说出来我会自嘲地一笑,因为我很清楚这是在欺骗自己。
没人会真正喜欢寂寞,没人会真正受得了寂寞,有的人会故做清高地说自己喜欢清静,喜欢离群索居,但我们都很清楚,他们所谓的清静其实是那种知道有人环绕在周围的清静,他们喜欢的,是隔着一层玻璃,看着窗外的繁华世界。那片世界,他们虽不进入,但却必须看得见。而如果真的看都看不见了,他们就会撕下喜欢孤独的面具,疯狂地寻找人群。
想想,如果世界上真的就你一个人了,那种孤单一人的寂寞,有谁能忍受呢。
所以,凡是说自己习惯寂寞的人,可能有无可奈何之处,但更可能有装b之嫌,而凡是说自己喜欢寂寞,喜欢端一杯咖啡,独自坐在靠近落地窗的桌子上,看大街上如何如何我就恨不得把他一脚丫子踹到鲁宾逊呆过的那荒岛上去,叫你装b,叫你装b!
我不喜欢热闹,只是因为我不善于交际,我是个一到人多地方就会拙于辞令的人。
我能在宿舍里面不改色滔滔不绝地讲黄段子,但一站到讲台上,我就会面红耳赤,讷讷难言,我能在男生面前言辞犀利逻辑严密驳得人哑口无言,但一遇到陌生女孩子,我就会思维短路,连一加一等于三这样简单的道理也讲不清楚。
因此,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我曾经厌恶一切人数超过十个,性别超过一种的集会活动,比如班级活动,比如ktv,比如生日宴会。
除非迫不得已。
说到这里,我还是得自我解嘲地笑一笑,因为人生,到处都充满着迫不得已。
这天是室友于东凯的生日,因为正好是周末,一早起床,他就提醒我们中午去“新梦想”赴宴,然后他就出门准备去了。
我跟于东凯交往并不太深,性格也并不投合,平常开开玩笑嘻嘻哈哈倒也是常事,只是不怎么交心。
我本来想按照以往的习惯,口头答应,然后放他鸽子,但回头想想,于东凯是个很要面子的人,如果他生日,我作为一个宿舍的兄弟都不去捧场的话,那么他肯定会觉得没面子,觉得没面子的话就会心里不痛快,心里不痛快了,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我肯定也难得痛快,所以,我只有给自己一个混吃混喝兼看美女的理由去赴宴。
“新梦想”离我所住的南苑并不太远,十分钟就到。
对我来说,“新梦想”这个小小的餐厅已经算是个档次不低的地方,因为在这里吃饭比其他地方都要贵着点儿。
当然,一分钱一分货,这里的菜在味道上种类上确实都较其他餐馆略胜一筹,但即使这样,平日在吃饭上比较节俭的我还是宁愿少花几块钱去吃炒饭或盒饭。
我一边暗骂于东凯腐败,一边施施然走了进去。
室外正是炎炎烈日,照得地上都是白花花的一片,我一路走过来,眼睛也花了,头也晕了,一下走进室内,居然适应不了室内有点昏暗的光线。我站在原地眨了眨眼睛,正要寻找方向,一个有点甜美又有点突然的声音就在我鼻尖上响起,“欢迎光临!请问”
我被吓了一跳,本能地后退一步,哐当一声撞到了门框上。
这时候,我才看到我面前站着一个长相很卡哇伊的小女孩。
这女孩年纪不大,眼睛贼大,看样子是个服务员来着。
可关键是我以前也来过“新梦想”好几次,可从没见过这个阵仗啊?我怔怔地看着这女孩子,一时没回过神。
那女孩子看来也被我的反应吓了一跳,张着个小嘴巴愣了一会才试探地伸手来扶我说,“不好意思,你没事吧?有没有撞到?”
“我日,”我脱口小声骂了一句,看着女孩子有点惶恐的表情,又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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