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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把这个问题抛之脑后,想起来的时候再说吧!如此乐观的精神,连她都佩服自己一番。果然呀!遇到事情就只会往龟壳里躲得就是她了,还能想出各种理由来拒绝。哎!叹了一口气,让春初打扮完毕。

    镜子中映出一张绝美的面容,脸上受伤的地方已经完好如初,洁白的肌肤,柔嫩的脸蛋。上面平滑有光泽,一双黑亮的大眼睛,里面闪烁着胶结的光芒。右手慢慢的捂上这张脸,看一遍她就自卑一遍,迷恋一遍。自卑的是若是原来的自己有这张容貌,还愁什么。而迷恋就是这样美丽的一张脸,让她一个女的看了都喜欢,更不用说别人了。

    然配上原身的这个名声,在加上才女辈出,美女美男满天下的好苗子,这张脸就变得如同蒙上了灰尘的铅华,变得黯淡无光。

    至从上次和奶娘沟通了后,奶娘就真的不再管她,事事都依着她。条件却是她的身边必须跟着春初或者秋落,原因是她两人会武功,能保护她。绯色只差给个白眼了,这两人的武功说出来也不怕笑话,特别是春初,平时就没见过她动手,都让绯色觉着她就是个在正常不过平凡不过的少女。和那种女侠,游走江湖的大侠,和武功高强的属下差远了。

    既然拒不过奶娘的要求,绯色还是听话的把秋落和春初都带在了身边,春初机谨并且很会说话,带她在身边迟不了亏。而秋落却冷着一张脸,别人自发的离她几尺外,让绯色省得烦躁。

    游走在大街上,听着春初说着人文地貌,在听着秋落偶尔提起的话题。绯色还算心情愉快的逛着大街,看着街道上玲琅满目的各种东西,没有一样是喜欢的。

    这里的上京城,是一座繁华的城市,没有家乡的泥土小路,也没有电视里演的庄家农地。京城街道上的小贩和行走的各类人士脸上都透露着一股精明和精气十足。没有老实巴交和结实精壮的农家大汉,有的只是带着小心翼翼的奴仆,或是生活在京城里的各类百姓,和声势显赫,不然就是有些权势的管家子弟。

    欣赏着纯古代的浓朴之情,滑实而精明的古代人物,小巧而纯古的建筑物。配上炎热的天气,清新的空气,绿色的植被,在这繁闹的街市中,绯色观摩着,欣赏着。却始终觉着自己是个局外人,她终究是不属于这个世界,这个地方。

    精致的小楼,阐华的酒家,脱去了拐杖,绯色终于能慢慢的正常行走在天地之间,感受着这一片浑浊的自由之气。真想奔跑呀!然知道身体不允许,地方不允许,别人会把她当疯子的。或许是因为这段时间贵绯瑟终于安稳了下来,没有在来京城的大街上找事,闹事。

    民众们安心了不少,也听说将军小姐受了伤,无法出门,所以绯色站在街道上,走在街市上,除了哪一张精致的面容回头率高外,还真的没人会想着这是那个名声恶臭的贵绯瑟。

    因为绯色的样子,一声鲜艳的红色,虽然引人入胜,可更像是嫁衣,红的似血。而原先的贵绯瑟不喜欢这种颜色,永远都是好几种颜色往身上套,像只花母鸡一般生辱没了这个称号。而且更讨厌的就是红色和黑色,因为原身认为红色是大婚之日穿的,理因那时候惊艳一把,而黑色却像是木头一般,所以她不喜欢穿。红色倒是喜欢,却因为想大婚之日传出来给南桐看,所以一直都放弃了这种颜色。

    绯色虽然不喜欢张扬,但是这么漂亮的脸蛋,不好好的张扬一把,真对不起自己呀!所以绯色就把节操丢了,毫不在意这种出风头的行为。更主要的是,那个女人不爱美,这具身体真是太适合黑色和红色这两种颜色了,好像是天生为她准备的一般。

    穿上红色的衣裳,美的不可方物,妖一娆的身姿,偏配上一双清澈的眸子,简直就是个尤一物。而穿上黑衣裳的她更甚,像是黑暗里来的精灵,霸道的不可一世。

    既然是美女,就要好好的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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