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潜能。这种借着精神程序不花力气,以及经常回避那曾经产生困扰的记忆提供我们一种原型,以及第一个精神潜抑的例子。这是一个常见的事实,即回避那些令人困扰的刺激鸵鸟政策仍能在具有政党精神生活的成人中见到。
因为痛苦原则的结果,第一个系统不能将任何不愉快的事带入其思想内容中。它除了愿望以外,什么都不能做。如果一直停留在这点上,那么第二个系统的思想活动必定遭受阻碍,因为它需要很自由地和各种经验的记忆交通。因此产生两种可能。第二系统也许完全不受痛苦原则的约束,因此能够继续进行而不会受到不愉快回忆的影响,或许它有办法使不愉快的记忆无法将不愉快的情绪释放。我们要删掉第一种可能,因为痛苦则很清楚地控制着第二系统的激动过程和第一系统中的一样。所以只剩下一个可能,即第二系统转移潜能的当时亦抑禁了记忆激动的产生,这当然包括不愉快感的产生可以和运动神经传导相比。因此从两个不同的,根据痛苦的原则以及前面所提的消耗最少潜能的原则,我们都能够得到同样的结论,即第二系统的潜能同时产生激动传导的抑禁。让我们牢牢记住因为这是了解潜抑定律的钥匙:第二系统要在能够抑制住某一概念所发生的不愉快感觉时才能将潜能传移给它。任何一个能够逃离抑制的都无法为第二系统以及第一系统所接近。因为痛苦原则的关系,它很快地就被删除掉。这种不愉快的抑制并不一定会彻底,不过它必须产生一个开始,因为这样才能让第二系统知道此记忆的性质,关于它是否适合思想程序所找寻的目的。
我要把第一系统内进行的精神程序步骤称为“原本步骤”,而那由第二系统的抑制所产生的程序称为“续发步骤”。我还能指出另外一个理由,为何续发步骤要改正原本步骤。原本步骤努力地想产生激动的传导,因为借着如此堆积起来的激动,它能建立“知觉仿同”请看本章丙节。然而,续发步骤舍弃了这个意图,而以另一个来取代其位置即建立“思想仿同”。所有的思想都是由某个满足的记忆被当作是有目的概念绕道而达至同一记忆的相同潜能希望借着运动经验的媒介而再度获得。思考所关心的是概念之间的相互联系,以及妥协的产物,都是达到仿同目标的障碍。因为它们以某一概念取代另一概念之后,就把原来通向第一个概念的通道弄歪。所以像这类的步骤都是续发性思维所极力避免的。我们也容易看出来,“痛苦原则”虽然在另一方面提供思想步骤许多最重要的指标,但是在建立“思想仿同”时却是一大阻碍。因此,思想步骤的倾向一定是要由“痛苦原则”的规定中解脱出来,同时将感情的发展降低到最小,使它刚刚足以产生信号即可。借着意识的帮助得到过度的潜能后,思考才能达到这精练功能的目标请参阅第七章 己节。不过我们很了解,即使在正常精神生活中,这个目的亦很难达到,而我们的思考仍然因为痛苦原则的影响而时常发生错误。
然而这思想续发思考活动的产物成为原本精神步骤的对像并不是我们精神装置的功能性缺陷这个方式可以用来解释梦以及歇斯底里症的产生。这个缺陷源于我们发展历史中的两个会合的因素。其中一个完全属于精神装置,因此对这两个系统的关系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另外一个因素的作用则是波动性的时大时小,将机质性的本能力量带入精神生活来。这两个因素都是起源于童年,而且是自幼年开始,我们的精神和身体器官所产生变异的沉淀物。
当我把精神装置内的一个精神程序称为“原本步骤”的时候,我不单单是对其重要性和效率考虑,我还想以其命名来显示发生时间的前后。据我们所知,没有一个精神装置只具有原本步骤,所以这样的一个装置只是理论上的虚构物。但下面这点倒是事实的:在精神装置中,原本程序是最先出现的,而续发步骤则在生命的过程当中慢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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