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的日子都艰难,我懂得。”
事实上,在陶八娘入宫之后,罗九宁曾几番入宫作客,第二回去的时候,就曾见过这王伴月。
她的祖父是太傅王公傲,满长安城难寻的清贵之家,但王伴月的父亲却是个庶子,而且,她父亲还是个天生的双腿残疾。
礼教严格的仕族之家,对于庶子们向来是极为苛刻的。
而王伴月为庶子之女,其地位就更卑微了。
所以,她便偶尔入宫去给皇后和太后请安,也总是走在最后面。
罗九宁见她的那日,还是头一回进去给太后娘娘请安,因是头一回,两眼一抹黑,自然是排在最后。
结果就是,从清晨等到晌午,进去的那些都还未出来,她站在游廊上,等的口甘舌焦,正不知该如何是好时,旁边一个女子递了两只青梅过来,低声道:“排在前面的那些都是太后娘娘真正贴心的,拉家常都不知道要拉多久,要到咱们还早了,吃个梅子止渴吧。”
罗九宁接过来咬了一口,呀一声道:“真酸。”
“要不怎么说望梅止渴了?”当时,这王伴月就笑着说了一句。
虽不过一面之缘,罗九宁对于王伴月的印象却深的不能再深。
王伴月来府也有一年,当然,因为本身自己出身低,受宋绮的苛待可不少。
她能隐忍一年,并且还弄到一张宋绮放印子钱的债券,可见其除了自身有清骨外,脑子也很好使。
这样的人,罗九宁当然是一见就投缘的。
她执起王伴月的手来,忽见她胳膊上全是蚊虫叮咬过的痕迹,遂问道:“都入十月了,春山馆又在向阳之地,姐姐手上怎会有这么多蚊虫叮咬过的伤痕?”
王伴月颇为幽怨的往外看了一眼。
这时候,宋绮正拉着郑姝,不情不愿的在外面抄经书呢。
许是嫌灯不够亮,忽而就搧了婢子春莺一巴掌:“没眼见的东西,把咱们家那只五连珠的羊角宫灯拿来,这风吹着,灯一会儿灭了,一会儿又灭的,您叫我怎么能好好抄?”
王伴月回过头来,悄声道:“春山馆的后面,就是咱们内院的恭房,所有的丫头婆子全在那儿出恭,内院不能出府的垃圾,也一并在那儿焚烧,不到冬日,蚊虫不绝,偏我又是个招虫体质。”
这就是宋绮的心机了。
将另外两个妾侍安排在个臭烘烘的地方,裴嘉宪行走的时候都会绕道的,又怎么会去看她们。要说去她们房里坐坐或者歇上一夜,笑话,大约进去他就得给臭的扶墙出来。
罗九宁带着她进了西偏殿,拉开抽屉,取了一盒薄药出来交到王伴月的手上,道:“这药膏还是我九姨治的,是治疤痕的良药,你每日涂抹三回,从今往后,蚊虫皆会避着姐姐走的。”
王伴月垂眸道:“虽说王妃还要小我两岁,但到底您是尊,我是卑,您要再叫我姐姐,这薄药我可不敢接。”
罗九宁心中其实另有盘算,她硬是掰开王伴月的手,把那薄药放了进去,接着便问道:“你可曾给王爷做过衣裳,鞋袜什么的不曾?”
王伴月道:“要作衣裳鞋袜,就得量身量体。我连王爷的面都不过远远见过几回,焉何会给他作衣裳鞋袜?”
罗九宁立即道:“无妨,我这里有很多,全是可着王爷的身量作的,就充作是你作的。既你唤我一声娘娘,咱们就合伙图谋,于这内院里把日子过好一点,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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