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明他想她c需要娶她,值得娶她。
冯简扶着头,宛云昨天问他怕她什么。
比起宛云习惯从容做各种惊人之举,冯简想自己印象更深刻的是她的小腿——在碰到自己前,女生应该不止从墙上面摔下来过一次。鲜红血渍在柔白小腿映衬下触目惊心,她却满不在乎,不喊疼,连擦都懒得擦伤口,依旧淡淡地说话行事。
最后他看不过去,把自己的药递给她。她也就接过来,没问他的名字。
十年过后,两人再重逢。
宛云自然不记得他,笑容一如十八岁时的浅淡。她不再当主角,但人人都会只看她。
她对他说伤疤不重要。冯简实在难以理解,就像他不理解李家房子都要出售,她还在大清早亲自修剪里面的花木。
喜欢做无用功,不怕疼,不喜欢道歉,不喜欢道谢,不喜欢关心他人的女孩,却又不仅仅是大小姐的任性脾气,捉摸不定的女人,性格就像烟雾般隐藏着。要不然就是很任性,要不然就是心机过深,要不然——当然最可能的情况就是她是疯子。
冯简自认缺乏男人的占有欲——即使有,也只是对金钱方面。他的野心很大,但在某方面,他也只想过安静的生活,不想在家里放个会爬墙的妻子。
所以
冯简皱眉盯着订婚戒指,回忆过去,似乎只能证明现在面对的一切,真的,真的,真的不是一个玩笑。
诚然他不介意娶任何人,但冯简实在很觉得如果时间能倒回十年,他绝对不会古道热肠地冲上去挡那热汤,并且他决定一定要在那天夜晚绕道——坚决地离那个女疯子远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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