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7章 汉武帝的内政(第2/2页)  中国通史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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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乃者民人抵罪,多者一县百数,及吏之所疑,榜笞奔走者甚众。夫县法以诱民,使入陷阱,孰积于此。”又说:“今农事弃捐而采铜者日蕃,释其耒耨,冶镕炊炭。”可谓“怵目刿心”了。到武帝时,“法钱不立”,而突然禁民私铸,这时候的钱并不是不能私铸的,而且私铸了是很有利的。大抵禁止私铸,只有两个法子:其(一)是国家所铸的钱技术极精,人民不能效为;其(二)是“铸造费”极多,私铸无利。此外都不足恃的。武帝专令上林三官铸钱之后,所铸的钱大约颇为精工。《汉书·食货志》,说私铸的人“计其费不能相当”,就自然没有人铸了。政府想借铸钱取利,专靠严刑峻法去禁止人民私铸。于是“自造白金五铢钱后五岁,而赦吏民之坐盗铸金钱死者数十万人。其不发觉相杀者,不可胜计。赦自出者百余万人。然不能半自出,天下大氐无虑皆铸金钱矣。”就演成极大的惨剧了。

    文景以前,七十年的畜积,到此就扫地以尽,而且把社会上的经济,弄得扰乱异常。这都是汉武帝一个人的罪业。然而还有崇拜他的人。不过是迷信他的武功。我说:国家的武功,是国力扩张自然的结果,并非一二人所能为。以武帝时候中国的国力,傥使真得一个英明的君主,还不知道扩充到什么地步呢?“汉武式”的用兵,是实在无足崇拜的。参看第八章第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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