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真初兴的时候,他的势力真是如火如荼,却到元朝一兴,就“其亡也忽焉”,这是什么原故?
女真的部落,很为寡弱,已见前篇第五章第二节。他的部落,不惟寡弱,而且很穷。《金史·本纪》:“康宗七年,岁不登,民多流莩,强者转而为盗。民间多逋负,卖妻子不能偿。”太祖收国二年,“诏比以岁凶,庶民艰食:多依附豪族,因为奴婢;及有犯法,征偿莫办,折身为奴者;或私约立限,以人对赎,过期则为奴者;并听以两人赎一为良。若元约以一人赎者,即从元约”。天辅二年六月,“诏有司禁民凌虐典雇良人,及倍取赎直者”。太宗天会元年,“诏比闻民乏食,至有粥子者,听以丁力等者赎之”。这都是他本部族人。又太宗诏孛堇阿实赍说:“先皇帝以同姓之人,旧有自粥及典质其身者,令官为赎。今闻尚有未复者,其悉阅赎之。”则并皇族也有粥身为奴的了。这是为什么原故呢?我说,金朝人开化本晚,所居的地方又瘠薄,又累代用兵不息,这也无怪其然。然而金朝人却因此养成一种坚苦尚武的性质。《金史·兵志》说:
金兴,用兵如神:战胜攻取,无敌当世。曾未十年,遂定大业。原其成功之速:俗本鸷劲,人多沈雄。兄弟子侄,才皆良将。部落保伍,技皆锐兵。加之地狭产薄,无事苦耕,可给衣食;有事苦战,可致俘获。劳其筋骨,以能寒暑。征发调遣,事同一家。是故将勇而志一,兵精而力齐。一旦奋起,变弱为强,以寡制众,用是道也。
《宋史·吴玠传》也说:
胡世将问玠所以制胜于璘。璘曰:璘从先兄,有事西夏。每战,不过一进却顷,胜负辄分。至金人,则更进迭退,忍耐坚久;令酷而下必死。每战,非累日不决,胜不遽追,败不至乱;自昔用兵,所未尝见也。
这不过随举两条;金朝兵强的证据,散见于各处的还很多;要是一一列举起来,怕要更仆难尽。这就是女真崛起的主要原因。
然而从进了中原以后,他这种优点,就都失掉了。原来女真的兵制,是分为千夫长c百夫长,千夫长唤做“猛安”,百夫长唤做“谋克”。女真是兵民不分的,猛安谋克,平时就是理民之官,谓之孛堇。其兼统数部的谓之忽鲁。本来都是自己人。后来诸部族投降的,也都授以猛安谋克;汉人辽人也如此;平州叛后,金人晓得治部族的制度,不能施行于内地,才依中国官制,设制长吏。这是因为本部族人少,不得不招徕他部族的原故。到熙宗以后,又想把兵权都归诸本族。于是把辽人汉人渤海人承袭猛安谋克的,一概罢掉。南迁以后,又想用本族人来制驭汉人。于是把猛安谋克所统属的人户,搬到内地;括民田给他耕种。这种“猛安谋克户”所占的田,面积很广,纳税极轻;而且都是好田。《金世宗本纪》大定十七年,世宗对省臣说:“女真人户自乡土三四千里移来,尽得薄地,若不拘刷良田给之,久必贫。其遣官察之。”又对参政张汝弼说:“先尝遣问女真土地,皆云良田,及朕出猎,因问之,则谓自起移至此,不能种莳;斫芦为席,或斩刍以自给。卿等其议之。”其实以战胜民族,圈占战败种族的地方,那里有不得良田之理?请问中原那里来“不能种莳”,只好“斫芦”“斩刍”的地方呢?这许多话,正是当时拘刷良田,以给猛安谋克户的反证。然而他们的经济能力,很是薄弱的。得了这种好的家产,并不能勤垦治生。大抵是不自耕垦,尽行租给汉人。有“一家百口,陇无一苗”的,“有伐桑为薪”的。“富室尽服纨绮,酒食游宴;贫者多慕效之。”于是汉族长于殖产的好处,并没学到;本族耐苦善战的特质,倒先已失掉了。
金世宗是最想保存女真旧俗的。然而推翻海陵之后,也就定都于燕,不能还都上京。这大约因为当时的女真,都希望留居内地,不愿重还本土之故。大抵一个民族,总要往物质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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